第一五六章 將bh打造成基礎技術整合平臺與輸送渠道(第4/5 頁)
業結構。
與飛利浦達成合作之後,英豪在荷蘭需要投入的資源並不會很多,主要就是設立一個研發中心,招募和派遣一些技術人員。
但pbh不同,pbh不僅會在荷蘭建立一個研發中心,還會在荷蘭投資幾個工廠,這些工廠的投資規模並不會太大,因為歐洲的人力成本太高,在歐洲建廠完全沒有成本優勢。
這些工廠,其實是更進一步的研發平臺,與pbh的研發中心進行配合,研發中心主要作的是產品設計等技術研發,而這些工廠著重的就是工藝研發,生產技術的實現。
至於真正的大規模批次生產,陳兵自然會把製造基地建在內地。如此一來,pbh的技術成果、生產技術工藝,就可以系統的向內地進行轉移。
這種方式,在表面上似乎與那些外資企業,到內地投資建設一個生產工廠非常的相似,pbh的這些工廠,未來會混在這些外資工廠之中,不顯山不漏水。
但在工廠的內部底層,pbh的工廠會與那些設立外資的工廠,卻會有本質的不同。
外資跑到內地建工廠,看重的是內地的巨大市場或低廉勞動力,轉移過來的是產能,而不是真正的生產技術。
在很多外資工廠中,雖然已經把成套的先進生產線搬遷了過來,但核心的技術,卻往往被掌握在他們派駐的外籍工程師手中。
內地的工程師只能做些輔助的工作,根本無法接觸核心技術,許多這種外資工廠中的內地工程師,最後退化成為了高階的操作工,而不是真正的技術工程師。
甚至許多外資工廠,轉移過來的產能都不是完整的,或有意分散的,這些已經不是什麼真正意義的工廠了,而只是生產車間。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內地與NEc合資設立的那條八寸生產線,產品是dRAm,完全由NEc進行包銷,而內地企業雖然名義上佔有大股,但實際的生產管理、企業控制權,全部掌握在NEc手中。
NEc還派來了大量的霓虹工程師,掌控核心的技術和裝置,同時這個生產線,生產的還不是完整的產品,只是進行部分工藝環節的加工,這些半成品全部被NEc運走,到其他的地方去進行後續的工藝。
也正是這種嚴格的技術保密防範之下,內地投建這條生產的很多目的根本就沒有達到,也就只是拿到了一個內地最先進晶片生產線的虛名幾年,對於內地半導體產業的發展,作用極為有限。
但pbh的工廠會轉移的可不只是產能,而是真正的技術體系,會轉移到內地的可不會只是生產線、生產裝置,還有系統、完整的技術資料和工藝流程。
對於內地的工程師,pbh也會不斷的進行系統的技術培訓,如此有理論知識基礎、有系統教育培訓、有實操經驗積累,幾年下來,就會培養出大量的真正技術人才。這些真正的技術人才,才是一個產業的最核心基礎。
pbh想要從飛利浦獲得大量的基礎技術,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砸錢。pbh在荷蘭的投資計劃,比英豪大的多,除了研發中心之外,還會設立五六家工廠,總計的投資額會超過5000萬美元。
為了拉住飛利浦這個地頭蛇,這些工廠會採用合資的形式,pbh是大股東,飛利浦的股份佔比在20-25%。
pbh在這些工廠的投資都是現金,而飛利浦的出資卻是採用技術或資產進行折價,如果飛利浦投入的資源價格太高,pbh還會給予飛利浦一些現金的補償。
飛利浦的光刻機專案,就是這五六個工廠之一,英豪出資1000萬美元現金,佔股80%,飛利浦的光刻機技術折價500萬美元,在pbh給予飛利浦250萬現金補償後,佔股20%。
陳兵對電子元器件、半導體裝置等領域,遠不如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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