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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這幾年裡,他一直在狩獵低等動物,可他一直沒有忘記狩獵並殺死高等動物的滋味,特別是殺死女人。他要殺掉邁克&iddot;尼馬,他更要殺掉那個女人。
在門格斯圖執政的年代裡,當他還是反間諜機構的頭頭時,他的手下人都瞭解他的嗜好,因此也曾為他提供絕色女人。現在他卻有了一樁遺憾,所以這次他要手腳麻利地做完這件事。看來要趕在那些人的前面,盡情享受這種快樂的滋味,是不成問題的。總之,這種快樂對他而言是非同一般的快樂,並且不是隻維持幾個小時、幾天而已。
&ldo;婊子,&rdo;他咕噥著,踢著路上的塵土,踐踏著她的腳印,用腳把它們塗抹掉,猶如用手殺死她一樣,&ldo;你這個胡搞的黑婊子。&rdo;
鮑里斯此刻又精力旺盛、意志堅定地趕路了。他離開小路,向那棵畸形的小樹所在的地方,也是那隻山羊走過的路線趕去。
他絲毫沒有看錯目標。他找到了那條上山的路徑,沿著那路徑向山上爬去。他爬得越高,山勢就越陡峭,他只得兩手著地爬上陡坡,或是翻越狹窄的巖脊。
他第一次翻越這座山峰時,是沿著受傷的野山羊的血跡上去的。可現在他已經沒有那樣斷續的路標了。他有兩次迷失了路徑,走到了通往懸崖的絕路上去,結果不得不一步步地退回去,找到自己的來路,再走上合適的路徑。他每次遇到這種情況,就會意識到自己在耽擱時間,就會擔心邁克&iddot;尼馬搶在自己前面,而自己無法截擊他。
走在半路時,他把一群臥在通往懸崖的山脊上的野山羊驚動了。它們跳躍著從山坡上跑開去,那樣子不像是受到引力定律束縛的動物,反倒像一群飛禽。它們由一隻巨大的雄山羊領頭,那頭雄山羊生著長鬍鬚和一雙螺旋式的長角,它為鮑里斯直接指點了登上懸崖頂部的路徑。
他在登上最後一段山路時,手上劃破了幾處。但最後他終於登上了峰頂。他並不抬頭,只是沿著山頂的輪廓線走去,遠遠看去,只見一個人的剪影清晰地映在藍天的背景上,隔著幾英里都可看到。他走到頂峰的後面,找到一簇虎尾蘭為自己做了個草帽,用它多刺的葉子隱蔽自己的頭部,以便用望遠鏡觀察一千英尺以下的山谷。
在他站的高度上,尼羅河看上去猶如一條粗大的、發著光澤的蟒蛇,蜿蜒地流向牛軛形彎路,它的水面被激流和暗礁激起浪花,兩岸的高山有如花崗巖構成的巨浪,洶湧奔騰,匯合成連綿的峰巒,恰似熱帶颱風掀起的海嘯景象。這些山峰高低起伏,在灼熱中和陽光下發著光芒,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將這些紅色岩石雕塑成了不再釋放熱量的群像。
儘管空氣在他的望遠鏡裡跳躍著,抖動著,鮑里斯仍舊沿著河邊依稀的小路向山谷裡走去,直到河流轉彎的地方。那裡一片荒涼,杳無人煙。他知道獵物正在他看不見的地方行進著,他無法判斷出他們在經過這裡的道路上還有多遠。他只知道,他必須抓緊時間,才能在山坡下的道路上截擊到他們。
自從離開河道後,他第一次節省地喝了水瓶裡的水。他覺得,由於在悶熱的天氣裡盡力爬山,自己已經有些脫水了。在這樣的天氣裡,一個人如果沒有水,幾個小時就會幹渴而死。所以,這裡的河谷無人定居,也就不足為奇了。
當他從山頂的輪廓線上走下去時,已恢復了體力,開始翻越馬鞍形的山脊,那道山脊不到一英里長。他沒有看到任何跡象,就來到了一道懸崖邊上,那道懸崖就位於道路經過的山坡旁。如果再毫無戒備地向前走上幾步,就會從那裡墜入一千英尺深的河谷。他只得再次走到山峰的輪廓線上,直到他找到了一個隱蔽的制高點,從那裡可以偵察下面的整個開闊地帶。
大河也走著相似的路線‐‐一道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