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第1/4 頁)
何棲問:“苟家百萬傢俬生活,他可有法脫罪?”
沈拓冷笑:“他苟家不過地方豪紳,真當自家有通天之能?有些個家主犯事,推了一個家僕出來代罪,也須買通了官府,明府又不受他家賄賂。”
何棲道:“阿爹去河邊看了苟家虐行,歸家後仍是不平,氣得飯也不曾用。”
沈拓道:“你不曾親見慘狀,真恨不能手刃此等惡賊,替天行道。”
第五十一章
足足用了五日,桃溪河裡共起出了二十四具的屍骸, 最早一具已成森森白骨, 縣衙特地清出四間屋子作停屍之用,守屍的差役不敢獨自守夜, 捉對喝酒才捱得天明。
這二十四具屍骸沉屍河底, 年月日久,魚蟲啃噬,面目全非,難辨真容。苟家又與前幾任縣令互有勾結,身契銷燬,人世間竟無這些人的來歷。姓甚名誰? 多少年歲?來自何處?
張了告示認領, 是否有兒女在苟家為奴又失蹤的?卻也毫無音信。
只王三記憶好,指著一具女屍, 捂了口鼻,道:“她面目潰爛, 小的也不太肯定,前幾年賣與苟家一個叫曾阿九的小娘子,下巴彷彿也有這麼顆痣。記不清是四橋村還是雙彎村人了。”
施翎去查,雙彎村確有姓曾的人家, 也確賣了家中女兒為奴。保長嘆道:“他家原不是本地人士,當年遽州水災, 逃難而來在這落了戶。眼下家中卻是無人,二老身故,一子投兵, 一子不知去了何處學藝,另一子染病身亡,二女賣了一個,另一女不知嫁與何處。”
施翎帶保長認屍。
保長只搖頭,道:“如何認得?這屍骸非人模樣,阿久賣時年小,我只記得她細瘦可憐。”又道,“生得頗好。”
桃溪驚天的命案,鬧得一縣人議論紛紛,沿河人家生恐水中生怨魂,拿了紙錢燒化,只求他們安生投胎,若不瞑目,冤有頭債有主,找那兇手算賬,莫傷及無辜。
家有頑童的更是三令五申,拳腳恐嚇:不許在河邊亂走戲水,當心被拉了當替死的鬼。
又有兩家後怕不已。
一戶便是李家,小李氏被媒人說與做妾,兩家去處,一處是苟家一處是蘇家。小李氏青春,自不願與白髮老翁同鴛帳,倒是大李氏對女兒道:蘇家雖老,身邊攏共只你一個。苟家年青,家中不知多少美妾,十幾隻手朝鍋裡抓住飯,你能撈得幾口到肚。
小李氏聽得有理,這才去了蘇家。
她在蘇家伴了蘇老翁,身邊睡著將死之人,皮肉垂老,心中不知多少悔恨:應去苟家做妾。
苟家案發,她在家中驚得一夜未睡,真是僥天之倖,躲過一劫。若是做了苟家妾,說不得自己也要做水中鬼。
另一家卻是賴屠戶,賴家娘子欲把女兒嫁與何家不成,又與何家娘子頂牛罵嘴,生一肚子的氣。暗自許了宏願:要將女兒嫁與比何家更富貴的人家。
媒人胡四娘得知後上門道:這桃溪富戶,比何家富貴的不過幾家,正頭娘子怕是不能,良妾卻能掙一掙。
賴家娘子鬼迷了心竅,竟真動了心。
胡四娘為了多糊弄她銀子,不把事辦嚴,只一趟趟來回,騙些腳頭。又哄得賴娘子承諾事後定給厚厚的謝媒錢。
賴屠戶這頭看了撈屍,這頭回家打了賴娘子一頓,再不許賴娘子亂插手女兒的婚事。賴小娘子聽得河中撈出二十四具屍骨,嚇得連做一夜的惡夢,倒是收起往常的心思。
賴屠戶見她低頭垂淚,哭得好不可憐,道:原本阿爹為你定的沈家,你只嫌人家貧,不願跟著受窮吃苦,好好一樁婚事讓你們母女攪得黃了。阿爹只你一女,你阿兄雖不爭氣,卻也不是小氣的,你若是夫家一時不如意,阿爹自有嫁妝貼補,怎會讓你吃吃糠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