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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沒有性行為,但他有性暴力。
前兩個案子都發生在停泊區的舊商圈, 那裡是停泊區著名的紅燈區,髮廊和按摩店連成幾排,女孩子都坐在玻璃門後面,穿著吊帶絲襪等著被挑選。
一號被害人叫吳瓊花,她給自己起名叫阿瓊,在一家叫作「粉色夢」的髮廊裡就業,最初被老闆和嫖客稱為「二等貨」。她在2155年的時候給一個來停泊區炒樓的老闆當小老婆,當了四年,老闆因為受到南北聯盟局勢的影響破產了,把她留在停泊區,自己跑了。她當時已經懷了孕,回老家把孩子生下來留給父母,自己又回到停泊區在髮廊裡繼續賺錢。
吳瓊花在舊商圈的城中村裡租了間房子,平時也會在那裡接客。她的屍體是髮廊老闆發現的,人連續兩周沒有工作,髮廊老闆找到家裡,才發現她已經死了。
現場照片儲存得很好,晏君尋還能看清吳瓊花房間內部的所有擺設。她的房間很破舊,臥室也是客廳。床上很亂,被子被踢到了床底下。桌子是老樣式,木質的,兇手曾經把她的頭往桌子邊角上撞,那裡還有殘留的血跡。但兇手的主要活動區域在衛生間,他把吳瓊花拖了進去,吳瓊花掙扎過。督察局在衛生間的門框上找到了她的指印,還有她斷掉的指甲。
「他有專門用來作案的兇器,」晏君尋腦袋裡的思緒開始活躍,它們分佈在那些照片上,像是群訓練有素的警犬,仔細地搜尋著細節,「他喜歡……享受這個過程。」
兇手沒有立刻把被害人弄死。他總是把現場搞得亂七八糟,這是他的示威方式。
「是的,」時山延握著水杯,「他走進別人家,把主人從床上拖了下來,然後給督察局留了一地的血。」
那些血跡走向都不自然,是兇手有意塗抹的。他在衛生間裡做了很多事情,折磨被害人似乎能讓他感覺很好。督察局的鑑定結果顯示,他把衛生間裡的牙刷塞到了吳瓊花的身體內,但是他沒有脫光吳瓊花的衣服——他沒有脫光任何一個被害人的衣服。
「他在被害人死後,給被害人套上了塑膠袋,」晏君尋盯著照片,「再把被害人擺放在門邊,讓她看著房門,看著自己是怎麼離開的。」
這個人迫切地需要被關注,他總是在強調這件事,彷彿不幹點什麼,別人就看不到他。值得注意的是,兇手劃破了吳瓊花的照片。那張照片是吳瓊花和炒樓老闆的合影,吳瓊花把它掛在牆壁上,假裝自己結過婚,有過家庭。兇手對此很憤怒,他把它劃得稀爛。
兇手還給督察局留了信,他在吳瓊花的塑膠袋裡塞了張字條,寫著「再見」。
再見。
晏君尋打量著那張字條的特寫,它是從吳瓊花房間內的雜誌上撕下來的,寫得很工整,像是交作業的小學生。兇手犯案有計劃,他想要得到督察局的關注,可惜的是當時南北聯盟在打仗,這案子就像掉進深潭裡的小石子,只濺起了很小的水花。
於是兇手在同年十二月繼續犯案。二號被害人叫作李思,在停泊區舊商圈的按摩店工作。她和吳瓊花一樣,在店裡排不上名號。她在按摩店幹了將近七年時間,2160年時離店單幹,在紅燈區的城中村租下間房子,靠老客戶拉攏生意。但那年北線聯盟整體經濟下滑,失業、破產的人很多,她到最後不得不上街招徠客人。
因為李思是單獨住,既沒有親戚,也沒有老闆,所以直到一個月後,她的房東上門要錢才發現她死在了家裡。
光屏上的照片切換,那些紅色讓晏君尋覺得嘴巴里都是血腥味。他摸向褲兜,時山延已經遞來了棒棒糖。
這種想幹什麼都能被發現的感覺真不好。
晏君尋在時山延開口前接過棒棒糖,迅速地剝開送進嘴裡。他知道了,最好不要給時山延開口的機會,否則麻煩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