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頁(第2/2 頁)
自己。
李思的房間照片比吳瓊花的要更加多,因為她住著兩室一廳的房子。她的房間和吳瓊花的房間風格迥異。她很喜歡購物,劣質衣架擠滿了客廳,到處都堆放著她的衣服。她遇害時沒有睡著,可能剛接過客,臉上的妝都沒有卸掉,身上還穿著帶有亮片的情趣內衣。
「他可能有強迫症,」晏君尋看著看著逐漸蹙眉,「他把被害人拖進衛生間殺掉,又把被害人拖回客廳的牆邊放好。」
兇手對被害人的注視有種病態的需求,他總是要她們跪著看自己離開。
這畜生受過什麼刺激?他被人踹出門過嗎?這感覺就像是小孩的報復,把自己的不滿全部發洩在與自己無關的人身上。
「他也許是想要戰勝別人的目光,」時山延抬指點了下螢幕,「他講話不利索,有點口吃,語言組織能力也很差,在公眾面前有種報複式的表演慾望,把自己裝得很兇殘。」
反社會人格有種全能掌控的特性,沉迷其中往往會變成悖德症,把戰勝否定或有可能否定自己的人當作樂趣。他們往往沒有道德底線,無視社會倫理,堅持追求自己的快感,以此得到活著的感覺。
這個兇手的作案步驟很單一,折磨受害人,擺弄受害人的屍體有可能是他的殺人目的之一。他在通話裡表現出一種強行自信的不自信,那些沉默都是在思索,他不想讓自己糟糕的回答把自己的形象搞砸。
他其實很膽小,甚至不敢脫掉被害人的衣服。他還在模仿做愛,把那些東西插入被害人的身體裡,證明自己懂得「性」。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