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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單章 說一下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第6/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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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剛好就是初中生……

嚇得我趕緊打電話去問她,你在學校有沒有被欺負呀,被欺負了一定要跟我們說呀……

14歲以下的學生難道就安全了嗎?

你們有沒有跟其他同學起衝突?

有的話最好注意點,別特麼的忽然有一天,某人在教室裡掏出一把刀“老子明天才滿14歲,老子今天殺人不用賠命!”

就問你們怕不怕吧?

你們看所有14歲以下的人,是不是都在看潛在的殺人犯?

當一個小學老師在糾正學生的錯誤時,那個小學生忽然來一句:“老師,我今年12歲,殺完人只需要做幾個月的心理矯正,然後就能回來繼續上學了,連案底都不用留的。”

你們會怎麼想?

別問我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因為類似的事情發生過,不止一次。

當法律被踐踏,那就是一個王朝覆滅的開始。

當法律成為權貴的工具,國家的腐朽就難以阻止了。

法律是自由的枷鎖,也是保護人民的武器。

正因為害怕類似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人人自危,呼籲要死刑。

可是,死刑,幾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這一次因為網路上的呼聲,國家修改了法律,那麼下一次呢?下下次呢?

法律並非絕對神聖不可侵犯的,可我個人而言,希望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如果國家為了平息民怨就隨意更改法律,那麼這個國家的法律算什麼?

如果這一次修改了法律,那麼法律將淪為權貴的玩物。

因為可以改的嘛,有先例了。

當一個國家的法律可以隨時修改時,這個國家註定是要人吃人的,而且不需要遮掩。

或許很多人想說,這次事件不同,有很多人要求死刑,民怨沸騰。

我想說的是,平民怨其實有很多種的,比如無期徒刑,不得減刑,關到死。

只要他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就能夠讓大眾解氣。

無期徒刑不得減刑的話,他們一輩子都關在牢裡,自由受限。

大家就不用擔心他們十幾年後出來為禍人間,至少避免了新的受害者出現。

而且一輩子關在大牢裡,想想也挺慘的……

有些人,殺掉他們,反而是給他們解脫。

畢竟14歲不滿的渣滓,他們可能連死亡代表什麼意義都不清楚。

現在殺掉他們,多少有點便宜了。

在這裡有個例子,《消失的夫妻》,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下。

據說裡面有一個罪犯當年還是未成年,後來進牢裡之後被打成白痴了……我只能說,犯過罪的人其實也分很多種的……有些人雖然做了錯事,但是心中亦有正義……

我覺得目前最好的平息方法就是,給三個小惡魔判無期,不得減刑。

然後在在這次事件之後,立刻推動刑罰的修改,把死刑壓在未成年人罪犯的頭頂。

這個案子先從重處理,但是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線。

這個案子之後再修改法律,把未成年人死刑加上去。

這樣既可以震懾未來的犯罪者的同時,也能保留法律的不可侵犯。

只不過這個做法很有可能會引得某些不信邪的未成年模仿犯效仿……

可是話又說回來,未成年人罪犯是永遠殺不絕的,只能預防。

在這裡,我覺得可以著重點一下《我不是藥神》的原型人物陸勇一案。

陸勇先生的情況是這樣的,他2002年發現自己患了白血病,必須吃一種很貴的價格幾萬塊的進口藥才能維持生命。

可是這種藥的價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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