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六章 英豪的半導體佈局還需要兩年來打基礎(第1/5 頁)
晶圓代工的概念其實早已有之,例如英豪的ARm專案,其實在陳兵入局之前,就是在與一家燈塔半導體廠商合作,有燈塔半導體廠商提供生產方面的技術支撐。
只不過,這種代工,現在還大部分都是廠商私下的合作。還沒有哪家半導體廠商,將這種晶圓代工的業務,當成一種專門的業務模式。
按照原本的歷史程序,專業的晶圓代工出現,其實還要等兩年。
這一段時期,霓虹的半導體制造能力已經超越了燈塔,許多需要晶圓代工服務的設計公司,紛紛開始找霓虹廠商洽談合作。
等到廣場協議、美日半導體協議之簽訂之後,張忠謀看到了霓虹半導體廠商受到了行業打壓,才在1987年抓住機會創辦了臺積電。
英豪的海外工廠都是去年併購過來的,主要生產的也是dRAm,此前並沒有與其他的設計公司,展開過晶圓代工的合作。
以趙、虞二人對陳兵的瞭解,知道陳兵既然在這個討論會上,提出了晶圓代工的業務,就不會是小打小鬧,而是要準備做成規模。
陳兵給二人的回答,也非常的明確:
“不錯,就是晶圓代工。
我們從INtEL收購了7座工廠,雖然我們有自己的計算機業務,可以支援這些工廠的dRAm生產。
但無需諱言,在燈塔生產dRAm,生產成本太高,一直勉強的維持意義不大。
這些工廠裡有大量的裝置,也有大量的僱員,我們肯定不能輕易去關閉這些工廠。
那麼,我們就只能想辦法對這些工廠進行改造,來提升這些工廠的經營效益。
我們的李家坡工廠馬上就要開始進入量產,只要李家坡工廠的產能開始釋放,我們就要開始著手,陸續轉移這7座工廠的dRAm產能。
那麼這7座工廠用來做什麼哪?
兩個用途,一個是用來進行先進工藝製程的驗證,另一個就是用於提供專門的晶圓代工業務。”
這七座工廠,在INtEL時期,就是虞博士在進行管理。他對這七座工廠的情況非常的瞭解,聽到陳兵是準備對這些燈塔工廠進行改造,馬上就點頭表示認可。
之前INtEL是將自身定位成儲存器廠商的,在8086和286兩種cpU大量出貨之前,dRAm才是INtEL的核心業務。
INtEL在出售dRAm之前,一年大半的研發支出,都是用在了dRAm領域,因此INtEL的dRAm技術,相比霓虹廠商並不落後。
但INtEL的dRAm業務卻持續滑落,最後不得不整體退出了dRAm產業,說穿了就是受到這些工廠的拖累。
這些工廠生產成本高企、產品良率也存在問題。其實在賣給英豪的時候,就已經是不擇不扣的不良資產。
陳兵去收購INtEL業務的時候,看重的是INtEL的技術,對於這些工廠本身也是有些嫌棄的,只是因為INtEL是在打包出售,英豪才不得不接手了這七座工廠。
但英豪也不是什麼神仙。
燈塔的dRAm產業,已經集體被霓虹按在地上摩擦了。英豪接手之後,也不可能,就讓這七座工廠立即起死回生。
這也是英豪在與INtEL達成協議的同時,立即就在李家坡建新廠的原因。
將dRAm生產繼續放在燈塔,根本就沒有太大的前途。
過去一年多,李家坡的工廠還在興建,原本燈塔七座工廠的運營,其實一直是依靠著英豪的輸血在維持,但這絕對不是長久之計。
現在李家坡的工廠投產,能夠全面接替這七座工行的dRAm生產任務,對這些不良資產的改造,也就勢必要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