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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臉呢。所以別看羅母和他打過照面,估麼沒啥大用。」
常喜蹲在水缸後面,繼續道:「不過,二哥,還是留下點兒痕跡了,你看,這鞋印。」
朱興安急忙上前幾步,看完和常喜差不多同時開口道:「這人長得又瘦又小吧。這要真是賊人的鞋印,他個頭應該不高。」
朱興安又興奮了,個高的、或是像他這種中等個頭的漢子不好找,個矮的可好找,一下子就能縮小範圍。
常喜點頭說:「是啊,我總感覺這就是賊人留下的。這口大水缸後面,你看看,高度能藏人,但水缸後面有個泥地坑,他應該是沒注意到。又由於經常舀水,這坑裡是濕的。整個右腳印全留下了,是完整的,不是那種大腳丫子踩一半留一半。」
為確定到底是不是賊人的。
朱興安和常喜分頭行動。
朱興安爬上炕,炕上一堆被賊人翻亂的衣物,在那一堆亂七八糟裡翻出羅婆子的一雙鞋,去對照泥坑裡鞋印的大小。擔心怕是羅婆子自己的鞋印。
但這一對照,還真不是羅婆子的。
羅峻熙和左小麥不在家,和羅家來往的人,更是少得可憐。再說,誰來羅家做客,會站在水缸後面的夾空裡。
而常喜正根據這鞋印的大小,開始挨屋亂竄,甚至一路撅著屁股查到了大門口。
鞋底沾了水、沾了泥,不可能立馬就幹,穿鞋走路會留下腳印。即便現在已經距離出事時過了幾個時辰,但想必也會留下點兒痕跡。
還真讓常喜找到了。
常喜說的話,基本還原了案發現場。
他告訴朱興安:「指定是這位又瘦又小的賊人先進來的,林家狗沒叫,是因為他能從大門旁邊最高的外牆爬進來,他瘦小就能躲開竹籤子。然後你看這腳印,他曾躲在大缸後面,將羅嬸兒打傷後,又去開的大門將同夥放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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