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第2/4 頁)
“不無辜,他聚眾賭博,行政拘留三日。”陳支隊說。
我笑了笑,知道陳支隊是不放心,不敢草率放人,於是合理合法地找了個羈押鄭三的藉口。
“小程呢?”大寶左顧右盼,找不到程子硯。
“在那兒!”還是陳詩羽的眼神最好使,她指著遠處一輛電動三輪車。
程子硯正蹲在電動三輪車的旁邊,拿著一個筆記本和一把卷尺,在測量著什麼。
“我們要去屍檢了,你在?”我們走到程子硯的身邊,我問道。
“哦,這輛三輪車其實還是很有特徵的。”程子硯用她柔柔的聲音說道,“我測量一下,然後請一位偵查員同志開著它在監控頭下行駛。我做好了偵查實驗,也方便在眾多影片中,尋找案發當晚被害人的行駛軌跡。”
“這也行?”我有些驚訝,心想果真是隔行如隔山啊。
程子硯臉微微一紅,點了點頭。簡單的一個小動作,我卻看出了她內心強大的自信。
3.
相比於現場情況,屍體情況更是簡單多了,本來損傷就少,還經過一次屍檢,我們還能再做的事情不多了。
我針對死者屍體上唯一一處損傷進行了細緻的研究。
這一處損傷在死者的右側頸部,是一個由單刃刺器形成的刺創。創口的底部,正好是頸動脈,銳利的刺器把頸動脈一切兩半。
因為是刺創不是砍創,而且創道是向內水平傾斜的,所以頸動脈內的血液因為有外面軟組織的遮擋,並沒有噴射出來,這也是現場噴濺狀血跡不多的原因。透過這一點,我們基本可以肯定,兇手的身上並不會黏附大量的血跡。
我用探針沿著創道探了一探,說:“這創道上鈍下銳,如果按照正常的持刀姿勢,應該是小魚際握刀式,而不是虎口握刀式。小魚際握刀式一刀紮下去,創道還是水平的,說明什麼?”
大寶用捲尺量了量屍長,說:“屍長一米六。既然創道是水平的,那麼說明兇手個子不高。如果兇手和死者身高落差大的話,這樣紮下去創道應該是向下傾斜的。”
說完,大寶走到了陳詩羽的旁邊,對著她的頸部比畫了幾下。
“你幹嗎?”陳詩羽白了大寶一眼,“我一米六五好不好!”
大寶堅定地說:“反正凶手沒我高。”
我點點頭,和大寶合力把屍體翻轉過來,看她的脊背。雖然經過了清洗,但是屍體左側肩胛部分的血痕,似乎還能看到個輪廓。和看照片不一樣,看實物的時候,更加能夠發現這一處血痕均勻分佈,邊界整齊,顯然是人為故意擦蹭上去的,而不是無意為之。
我摘了手套,說:“雖然我還不知道該怎麼破案,但是當務之急,是要趕去專案組,及時扭轉偵查方向了!”
專案組會議室裡,我站在投影儀的大螢幕前面。
“案件前期的勘查情況大家都已經很清楚了。”我說,“現在所有問題的關鍵點,幾乎全部集中在一點上,就是死者在自願或者被脅迫的狀態下脫光了衣服,為什麼還要走出將近兩百米,然後再被害。”
大家都在拼命點頭,做出一副願聞其詳的樣子。
“如果在排除死者精神障礙,深夜裸奔的前提之下。”我說,“這應該是兇手的一種卸裝行為。”
偵查員們開始議論紛紛,有的在否認死者生前存在精神障礙,有的在討論什麼是卸裝行為。
“我先來說說卸裝行為的特點。”我說,“主要有三點,第一,肯定在室外;第二,存在脅迫的行為;第三,屍體的位置遠離衣服的位置。第一點和第三點是符合的,至於是不是存在脅迫,我認為,既然有第二人在場,很有可能存在。至於死者為什麼沒有威逼傷,我在現場的時候已經解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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