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梅花易數下(第8/11 頁)
通理。
益擬茂盛損象衰,鹹速恆遲渙遠遁。
同人內親睽外疏,解卦從容蹇難啟。
離文美麗艮光明,遁退回身姤相遇。
大有曰眾豐曰多,坎卦履險震卦起。
需不進兮訟不寧,既濟一定無後慮。
未濟之卦男之終,歸妹之辭歸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來,泰卦大來而小去。
革去舊故鼎從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旅羈其外大過顛,夬卦分明曰快利。
要將字字考精詳,雜卦性情反對是。
佔物類例
如得乾,曰“潛龍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
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無咎”,乃曰包裹之物;“黃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黃”,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於株林”,乃曰木物。
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
又訣,體用斷物之妙,生剋制化之妙,於諸訣中此極為美驗。
其所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
體生者,為不成之器;體克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洩為廢物也。
又訣,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
用卦看其有用無用。
體生方圓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
用變互卦,看其色與數目。
此互卦決其物之數目也。
如互見乾、兌,決為一二之數。
互見艮、坤,為七八之數也。
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
物乘旺,物數多,衰而物少。
離為中虛之物,或空手無物。
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
物數為體訣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
如乾金多,以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
乾卦體卦乾而互又是乾。
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
非金非石,此為體矣。
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物。
觀物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訣,觀物變在五六爻,多是能飛動之物。
觀物看變爻為主凡觀物,以變卦為主,應用之應驗也。
如得乾,初爻變為巽,金刀削過之木物。
二爻動,變為離,乃火中鍛鍊之金。
三爻動,變為兌,乃毀折五金之器,雖圓而破處多也。
觀物克應法凡算物之成敗,又看體卦克應如何。
成卦未決之際,有見圓物相遇,即斷圓物。
見有負土者過,即斷為土中之物。
見剛健之物,即言是剛健之物。
見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觀物趣時訣凡算物,趣時察理,無有不驗。
以春得震、離為花,夏得震為有聲之物,秋得兌為毀折成器之物,冬得坤為無用土物也。
觀物用易例有人以籠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變升,互見震、兌,曰此必是草木類而生土中也。
色青根黃,當連根之草木也。
蓋爻辭曰:“拔茅茹,以其匯。
”乃曰:此乃幹根之草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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