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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爆發,堆積的矛盾統一爆發,餘書緣哭著說:那就離婚好了!賀雲爽快答應,簽字,搬走一氣呵成。
餘書緣對他的不滿有很多:不良的生活習慣;做事懶散;花錢大手大腳等等。賀雲解釋為只是有些散漫,沒有餘書緣活得那麼嚴苛,然而一旦吵架,餘書緣就要將這些事一一翻出來說,最後總是錯誤歸因為賀雲沒有在這段感情中付出愛。
最大的矛盾是,賀雲的父母在明知他們已經結婚的情況下,仍然時不時旁敲側擊般為賀雲介紹適齡女孩相親。
對於餘書緣那樣驕傲的人來說,這是最大最大的雷區,是絕對不能觸碰的,所以被餘書緣發現,兩人吵了場驚天動地的架。
賀雲不知如何處理和父母的關係,應當說,他難以從三個人中取得平衡。如果要審視他從小的成長經歷,他可以說自己的家庭雖不完美,但也不差,甚至很幸福。父親是工程師出身,母親是高中教師,兩人對他傾注無限的愛與心血,唯一的問題是兩人並不相愛。
不僅不相愛,兩人也可以說對對方絲毫不瞭解,比最陌生的陌生人好一些,是同住在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
從賀雲有記憶起,父母兩人的交流模式就十分機械,甚至可以說懶於交流,賀雲長期充當兩人間的傳話筒,偶爾還要充當兩人愛意的中間商。他從沒有任何一家三口一同樂享生活的記憶,要麼是單獨和父親,要麼是單獨和母親。年幼的賀雲嘗試過很多方式,試圖父母熱絡起來,後來漸漸的也就放棄了。世上就是有那麼奇怪的事,明明共同養育一個孩子二十多年,共同愛著一個孩子,卻可以對對方絲毫沒有感情,這說得上是怪事一樁,卻並不稀奇。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賀雲突兀地告訴老倆口:他,唯一的兒子,二十多歲,剛大學畢業不久,風華正茂——和一個男人結婚了。
這段婚姻甚至不被政府認可。
可想而知,雙方會在無休止的夜裡互相指責對方,是對方的哪些哪些錯處才害得兒子成了無可救藥的同性戀。
唯一的兒子,唯一在家庭中深愛的人,成了家庭的罪人。
賀雲深知父母的不接受,並不是有關性取向那麼簡單的問題,而是二十多年間的夫妻矛盾積壓形成的,內裡牽扯許多事,從賀雲的零歲到如今的二十六歲,早已是不能解開的怪獸,甚至不足為外人道——因為太複雜、太龐大,反而成了沒有言說價值的東西,最終能歸於一句“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就不錯了。
他對父母說:“爸,媽,就這麼糊塗地過下去吧。”
可父母不接受,也不理解。
不僅父母不理解,餘書緣也不理解——他是如此純粹之人,因而所求的也是那種純粹的愛。他對純粹之愛的追求到了病態的程度,相信純粹的愛可以淨化一切、消除一切矛盾,無法理解賀雲的父母對他的愛,從來不是什麼純粹的愛,而是扭曲的、複雜的、混亂的愛。
說到底,仍然是兩人對愛的理解不同。就這樣,這個最大的矛盾最終爆發,餘書緣最終哭著扔下一句:那就離婚好了!
隨後摔門而去。
賀雲接受了不合理的離婚條件,堅信唯有分開,才會獲得好結局。家庭環境帶來的問題深入骨髓,深到無法簡單拔除,賀雲沒有從家庭中學習如何愛人,更重要的是,他也沒有學會如何愛自己的父母。他對家庭感到深深的無力,無力於過去發生的事他都無法改變,任由它們影響到未來。餘書緣的成長環境充滿利益的算計,他深深明白,因此唯一所求便是一顆真心,恰好賀雲除了真心,什麼也沒有。
一旦真心被懷疑,那麼就不具備在一起的充分必要條件。
賀雲相信他和餘書緣都是成年人,不可能僅憑一段愛情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在愛情之間,還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