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應對(第1/2 頁)
知道了一切陰謀,但是如何去化解,也是一個問題。
就算你不回宿舍,他們也能報警。
只要那十萬塊錢在江山的宿舍搜到,那麼,就可以定罪。
你沒偷?
錢在你宿舍搜出的,你沒偷,難道是別人偷了,送給你?
就是人家有心,也沒有你房間的鑰匙啊!
江山苦苦地思索了起來。
想了半個小時,江山終於想到了一個主意。
謀劃一個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據。
只要七點半到九點鐘的時間內,江山不在公司,沒有回宿舍,那麼,想栽贓,是栽不了的。
當然,得有證人。證明江山不在作案現場。
棉花公司的人,肯定是不能做證人的。
到時候,就算他們知道江山是冤枉的,只要王蘭花出面,他們都會作假證,指證江山沒有同他們在一起。
那樣結果,他們成了證人。
很快,江山想到了可靠的人。
那就是方傑。
方傑是江山的高中同學。高中畢業後,兩人都考上了大學。
江山上的是財經學院,方傑上的是警察學院。
兩人不在一個學校,但是在一個城市中。每星期都會見一面。
畢業後,兩人又分到了一起,來到了玉瓶縣。
江山在棉花公司上班。
方傑在縣警察局治安大隊當警察。
想到這,江山馬上偷偷溜了出去,在隔壁的小賣部,給方傑打電話。
剛好,方傑在值班室。
“三子,打電話幹嘛?你小子答應的,請我喝酒都沒請。”
江山正好借臺階下腳,“傑子,我打電話,就是說的請你喝酒的事。”
“不可能!我可知道你,被劉梅管的緊緊的,身上不超過十塊錢的零用。哪來的錢請我喝酒。”
“傑子,我同劉梅離婚了!”
那邊的方傑沉默了,幾秒後才說:“真的離了?”
“真的,今天去民政局拿了紅本本。”
聽了江山的話,方傑說,“下班後,我們到夜來香,一邊喝酒,一邊卡拉oK。我會請幾個好友,陪你一醉方休。”
“好!”
放下電話後,江山買了一包煙,在小賣部的門口,點燃抽了起來。
相信有方傑作證,再加上夜來香的工作人員作證,劉梅陷害自己的事,就不能成立。自己就可以脫離危險。
但是,危險依然沒有消失。
對方有了一號方案,又有了二號方案,難保證他們不會出三號方案。
唯一的方法就是,借明天的陰謀失敗後,主動辭職,離開這個地方。
“我真的不甘心啊!”
就在江山不甘的時候,系統的聲音響起。
“系統體會到了宿主的憂慮。決定幫宿主一次。”
江山一愣:“幫我?如何幫?”
“系統暫借宿主分身一個,留存時間五小時。”
江山問清楚了,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系統的功能中,有一個分身功能。
只要有積分,宿主就可以讓分身出現在這個世上,替宿主辦事。
除了宿主外,其他的人都不會看到分身。
分身可以以光線的形態,進出看守嚴密的地方。
系統的意思是,江山可以提前將分身放在宿舍中。
等到劉梅將那十萬塊錢放進了江山的宿舍,再讓分身,帶著十萬塊錢,從宿舍的窗戶出來。
就是王蘭花安排了人,監視江山的宿舍。也發現不了這個情況。
到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