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0 章(第1/3 頁)
逆序世界。
一、
逆序世界的規則和666宇宙的瑟維一樣,開局就是地獄。
祂沒有單獨的身體,祂知曉自己的身份,祂甚至還沒有給自己取個名字。
甚至祂的運氣比666同位體還要糟糕,祂沒有那個好運氣看到平行世界的自己,也就是說,祂沒辦法透過薅同位體的羊毛趁機賺取活下去的印象值。
如果再沒有辦法,祂就會這樣在無人發現的時候消失——祂必須有所行動,祂得做點什麼。
規則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祂決定賭一把,將所有的印象值凝聚成唯一一個可以勉強建立出來的個體,祂甚至連人類個體都無法保證。
所以在感受到馬甲虛弱即將消散的時候(印象值不夠),祂毫不猶豫跳起來咬住了路過之人的胳膊——那是一個無辜的路人,甚至沒有說一句髒話……哦,在被狼咬住的時候,他說了。
“fck!哪裡來的野狗?!”男人毫不猶豫地甩開幾乎要把他一塊肉咬下來的灰黑生物。
幼崽被狠狠摔在牆壁上,然後毫不猶豫爬起來就像是餓了幾天一般的餓狼一樣,惡狠狠地盯著他——遭受了無妄之災的男人下意識後退了一步,他似乎意識到這條狗不好惹,罵罵咧咧地離開了。
而規則蜷縮在這具脆弱的身體之中,若有所思地看著增長的印象值。
祂沒有賭錯,憤怒,仇恨,恐懼——將會是他最好的養料。
人或許不會記得自己在路邊隨意喂的一隻流浪貓,但是肯定會記住在路邊咬了他一口的流浪狗。
只是……祂此刻的身軀太脆弱了。規則思考著,狼人的軀體自愈能力極強,但是自愈也是需要消耗印象值的,祂現在耗不起。所以確認沒有什麼致命傷之後,看不出本體是什麼的幼崽一瘸一拐地離開這裡——那是剛才被甩在牆壁上造成的。
祂得趁著那個男人對它(咬他的“狗”)還有印象和仇恨前,弄清楚自己在哪,他需要如何生存下去。
然後他就從路人口中,知曉了這座城市的名字。
她叫“哥譚”。
二、
祂依舊沒有給自己取名字,因為在這個時候,名字毫無意義,在所有人眼中,祂只是一隻流浪狗,甚至沒有幾個人認出祂的馬甲是狼。
偶爾會有好心的路人會喂祂一點香腸或者硬邦邦的麵包,規則來者不拒,祂從不會對自己的生存背景產生抱怨,一如當初,再如何糟糕的情況下,祂都會誕生,然後抓緊一切活下去。
在哥譚的生活增強了祂活下去的執念,祂沒有浪費任何人對自己的厭惡和恐懼,此刻狼的皮毛骯髒混亂,像極了隨處可見的流浪狗。
但是祂不能總是這麼下去,祂得讓人對自己更加印象深刻。越是趨同,就越難讓人印象深刻。
流浪狗狀態也不過是最開始的應急。就像是再厲害的股票操盤手,最開始也得有一筆打零工得到的初始資金。
祂可不想當一輩子無法交流、無法說話的動物。
哥譚這座城市的基調奠定了規則從未想過好的辦法——在這個時候,規則甚至沒有聽說過蝙蝠俠,這個時代的網路也沒有好到祂有機會接觸去調查。
也正是因為如此,規則才沒有一個絕對的目標讓祂有機會碰瓷。
什麼樣的狀態可以吸引人呢?規則甚至沒有思考太久,祂太瞭解人類的惡念和想法了。
所以在發現有一夥人販子的時候,祂毫不猶豫以流浪兒的姿態出現了——頂著狼耳狼尾的姿態。
聽著耳邊傳來的帶著口音的冒犯話語,規則的表情很冷淡,祂只是平靜地計算著此刻增長的印象值,覺得自己哪怕什麼都不做,這具馬甲的外表就足夠他養活自己好幾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