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我截胡主角,黎玉截胡我?(第1/2 頁)
隨便找了個理由,沈衝就離開了別院。
開車在路上漫無目的地閒逛著。
一邊開車,心中則是不斷思索著應該怎麼把標籤能力給升級。
也不知道是必須從系統獎勵中獲取,還是說隨著使用的次數增加會獲得經驗值之類的。
想了想,沈衝還是決定找個地方試一試。
至於是什麼地方,他立刻就想到了在陳伯身上看到的槍械初級。
按照沈衝的估計,應該是標籤能力還是初級的原因,所以看到的都是初級能力標籤。
陳伯絕對不可能只有初級的實力。
槍械啊...
沈衝還挺有興趣的。
畢竟男人有幾個會不喜歡槍的呢,沈衝不止喜歡槍,也喜歡炮。
自己雖然已經有了傳世級的八極拳。
但是傳世級八極拳不代表無敵啊,只能說是暫時近戰無敵。
可魯迅有一句話說得好。
七米之外槍快,七米之內槍又快又準。
有槍的話,誰還非得用拳腳呢。
更何況,槍術大師也很帥的好嘛。
如果真的有一天能夠獲取槍術大師的能力,那沈衝一定要好好秀一把。
小到便於隱藏的袖珍手槍,大到重機槍,指哪打哪!
【決定了!射擊俱樂部走起!】
【我記得在高架下去就是一個射擊俱樂部,還是蘇杭唯一一家射擊俱樂部,不過這種國內的俱樂部似乎都有很多限制。】
【槍都被鐵鏈子固定住,還要辦理會員,簽訂免責協議什麼的,麻煩死了。】
雖然這麼想,但沈衝還是決定,去玩玩。
畢竟槍和車才是男人該玩的東西。
尤其是都市爽文中,哪個主角不會點槍鬥術的話,說出去都丟人。
但離譜的是,不管主角怎麼用槍都沒有一點事。
但凡反派富二代要是用槍了,立刻被熱心群眾舉報。
甚至還會因為這個事情被送進局子。
然後富二代的家裡要找不少的關係才能把人撈出來。
最後還因為這事被網暴,被調查等等。
主角在腰間別著一把槍大搖大擺的上街都沒事。
這就是明晃晃地沒有腦子。
這種劇情,沈衝向來是不屑的。
都市小說的法律體系從來都是不完善的,要不然主角早就被送去見閻王一次又一次了。
而在這樣的法律體系下,一個富二代想弄個持槍證很難嗎?
必然是不難的,就連他們的家族保鏢都能持槍,更別說這些做主子的了。
所以說,都市小說,尤其是龍王小說,突出的就是一個幽默。
現在的沈衝並沒有持槍證,不是不想,而是暫時沒有必要。
不過既然今天想到了,那就可以順便辦一下。
畢竟以後劇情正式鋪開之後,如果到那個時候葉楓還活著,有了一定的勢力。
說不定哪天真就被人給槍殺了。
驅車下了高架,很快他就看到了一個黑色金色相間的牌子。
槍神俱樂部。
看見這名字,沈衝也是懶得吐槽了,反正都市文中各種名字都充滿了中二的氣息。
“您好,請問有預約嗎?”
前臺,一個梳著丸子頭的漂亮小姑娘一臉笑容的迎了上來。
沈衝搖搖頭:“沒有。”
丸子頭笑容不變。
“那不好意思先生,我們這裡不接待臨時客戶的,只有預約客戶才可以享受服務的。”
沈衝挑挑眉,倒是沒怎麼在意。
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