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節(第2/3 頁)
他一點點開啟紙張,看著上面的字跡,一邊大口抽菸,一邊看:【他們都說我的孩子死了。可我知道,他活在這個世界的某個角落。母子連心,我能感覺到他在茁壯成長。我很想他。可我什麼都做不了。我是個無能的母親。所以,我失去了他。連同你。對不起。別恨我。我很累。這些年,記憶混混沌沌的,已然叫不出你的名字,也忘了你的樣子。好吧,情況似乎更嚴重些。這幾次,提筆寫字總也寫不出完整的句子。也許,我真的傻了。傻了也好。傻子會很快樂。可一想到忘了你和孩子,又覺得好難過。你會記得我嗎?記得我們的孩子?願把我所有的福澤都給他……】
他看著凌亂的信,心裡慼慼然:原來她什麼都知道。可她明明什麼都知道,又為什麼渾渾噩噩地活著?裝傻,或者贖罪?
寧璋冷笑一聲,抽著煙,藉著煙上那點星火,點燃了那封信。
凌亂的字跡一點點消失:【……我不恨你。我不恨任何人。這是我的宿命。我看開了,放下了。可他呢?我的好哥哥,我愛他,永遠像他愛我一樣愛他……】
她早早認命了。
不抗爭。
不在意。
可寫這些信,到底是想給誰看呢?
寧璋把燃燒的信丟進垃圾桶,然後,瞥了一眼滾落在地上的獎盃。這獎盃是金銅的,沒什麼價值,但是是妹妹十四歲在青少年射擊比賽拿到的。他一直珍惜著,珍惜這個天之驕女的妹妹。
可天之驕女難逃宿命。
她的隕落牽連著寧家的命運。
私奔,懷孕,醜聞,父親一氣之下中風,沒幾年撒手人寰。
寧家失去了領頭羊,地位一落千丈。
他勉力維持著寧家的榮光已然耗盡了心血。
所以,妹妹,別怪我。
寧璋把獎盃撿起來,放到了書桌上。
他坐下來,在黑暗的書房裡長久的端坐。
直到一通電話打來。
真刺耳的鈴聲。
他接通了,來電是沈長黎。
他聽到這個名字,毫不猶豫地結束通話了。
他跟沈家不共戴天!
哪怕他最愛的妹妹在她的世界裡永遠愛著一個叫沈長旭的男人。
沈長黎沒能跟寧璋說上話,不過,這沒什麼影響。
他已經查到了寧珂的境遇,很可憐,很悲慘,但不打算說出這件事。
他不想大哥傷心,電話裡收到他的質問,便開始扯謊:“你車禍失憶前的事。一個渴望母憑子貴的女人。一個私生子。因了不被沈家承認,就把孩子丟棄在了孤兒院。如此而已。”
“你覺得我會信?”
沈長旭有想過這種情況,但就是不信。他覺得自己很愛那個女人,腦子裡閃過一些射擊比賽的畫面,可女人的臉總是看不清。
沈長黎知道他不信,還在補充:“你很愛她。為了她,決定反抗家族,還跟她私奔。可途中出了車禍,她怕背上事兒,就跑了。至於孩子,想來那時候看你已經結婚了,覺得沒什麼指望,就把孩子丟進了孤兒院。”
“沒想著勒索一筆?”
“沒你撐腰,她不敢。”
似乎是個可信的故事。
沈長旭還是不信,可信不信的,暫時不重要了。他總會知道的,眼下,最重要的是孩子。他結束通話電話,開車去了鍾氏別墅。
他想見見那個孩子。
彼時,周赫明正在別墅養傷,額頭纏著一層白紗,中央透著一點鮮紅。很痛。不過,玩起來,就不痛了。這時候玩,宜靜不宜動。可他靜不了,便小動了。他便玩擲飛鏢,隔著兩三米的距離,往半面牆上畫出的圓心上擲。說來,他擲飛鏢還是很準的,次次中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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