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老子要宰了他們!(第1/4 頁)
趙利民,準南市知名企業家,是利民集團的創始人兼董事長。
幾年前,因為牽扯到一樁特殊的烈士案件,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因為堂哥趙為民敏銳的政治嗅覺,讓他去自首,才讓他免於更大的災禍。
但也正因為這件事,趙為民止步於準南市副書記(副廳級),就退休了。
畢竟,有了整治(替代敏感詞)汙點,誰敢提拔他。
這件事後,雖然趙利民進去了。
但是,他的公司仍在運轉,他的財力和堂哥的影響力仍在。
在官場,拔出蘿蔔帶出泥,人家好歹是曾經的副書記呢。
雖然是退休了,但也是安穩落地了。
所以,在趙為民的幫助下。
趙利民只坐了一年牢,就保外就醫了。
直到前年,刑期過了,趙利民才重新回到大眾視野。
五六年過去了,孫易偉的父母,因為喪子之痛。
在這幾年內,相繼離世。
然而,就在去年孫父去世後,孫家再次遭到了巨大的變故。
當年,雖然趙利民進去了。
但是,當時的拆遷工程,仍然是利民公司在負責。
不過因為事件的特殊性,拆遷費和安置費等等,全都按最高標準來的。
趙利民進去後,利民公司對孫家進行了賠償和安置,並且還幫政府支付了養殖場的損失。
也正是因為這筆損失費,也為後面的禍事埋下了伏筆。
按照慣例,這筆損失費應該是政府出的。
即便是利民公司出,那也得在合同上註明原因。
可是,趙利民哪裡咽得下這口氣。
他一直就在謀算著,該怎麼報復孫家。
所以,當初支付養殖場損失的時候。
欺負孫家人不懂法,在合同上做了手腳。
合同那麼多頁,稍微有點出入,孫家的人根本沒有察覺到。
而趙利民一直忌憚孫家的烈士身份,所以他一直在等著孫父嚥氣的那一天。
孫父去世後,趙利民就派人找上了孫雨薇。
拿出那份之前做過手腳的合同,讓孫雨薇償還損失費。
並按照合同上,支付高額的利息。
老實巴交的孫家,根本就不知道合同裡,還有這一項。
突然的變故,讓孫雨薇和丈夫措手不及。
並且,更為離譜的是,她居然沒有繼承到父母的全部遺產。
孫父去世不久,孫雨薇的叔叔們也找上了門,要求分遺產。
原來,孫父的老母親還尚在。
一開始,輪流被孫父和兩個兄弟照顧。
因為前幾年,孫父家裡出了變故。
而孫父的兩個弟弟,反而落井下石。
所以,孫父和兩個兄弟之間也漸漸斷了來往。
孫父和孫母因為兒子的事,身體狀況也不好。
這幾年孫父家裡只出錢,具體都是兩個叔叔家在照顧老母親。
然而,令孫父和孫雨薇想不到的是。
自己家的財產,居然還要立遺囑。
按照情理上來說,孫易偉去世了,只剩下孫雨薇一人。
那這個財產,自然是由孫雨薇一人來繼承的。
可是,法律上卻不是規定的。
正因為沒有明確的遺囑。
孫父、孫母去世後,孫父的老母親和孫雨薇都是合法的繼承人。
而老母親還要靠兩個兒子養活,架不住兩個兒子的教唆。
只好簽了轉讓協議書,將遺產繼承權分給了兩個兒子。
而這一切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