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第1/2 頁)
楊歡笑而不語。
說的比唱的都好聽,怎麼回事,大家還不是心知肚明。不過就是看在遺產的面子上收留了她,她過的痛不痛快,誰心裡不清楚?
楊歡在剛記事的時候,變成無父無母的孤兒,開始了寄人籬下的生活,她心思十分敏感。她想的多,計較的多,卻什麼也不會說出來。因為她清楚,她在這個家,是外人,不會有人對她有耐心。
就像小時候那個深夜裡,姑父嫌棄跟姑姑的說:“她下次再鬧就不是餓一頓那麼簡單,狠揍!什麼玩意兒!別人能吃她不能?爸媽都沒了還嬌氣個什麼勁!誰慣著她那臭毛病!”
那嫌棄的言語,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就是個熊孩子,鬧騰挑食沒完沒了,其實她只是不愛吃辣椒。
楊靜嘆氣:“孩子年紀小,你別對她那麼兇,再嚇著她。”
家裡是兩室一廳,張石磊與楊靜一間臥室,表哥張亮一間臥室,她一個小姑娘,卻只能睡客廳沙發。小時候還好,進入青春期後,避免不了尷尬,尤其是她那個噁心的表哥。
表哥張亮比她大五歲,剛剛上初中的一天夜裡,她朦朧聽見耳邊有粗重的呼吸還有莫名其妙的聲音,她屏住呼吸,下意識不敢睜眼。直到他伸手摸她的腿,她才忍不住伸腳踹他。
滿心羞恥讓她不敢聲張,生怕被大人聽到,張亮也被嚇了一跳,手忙腳亂提褲子,衝上來捂住她的嘴:“噓噓,別出聲。”
他的手上一股怪味,楊歡每每想起來都噁心的想吐。那時候她才十一歲,懵懂,但很多東西,卻也模糊知道。
從那之後,姑姑在時,他就是好哥哥,姑姑不在時,他就是個變態,誘哄無知的她幫他手.淫,她不肯也沒關係,他就喜歡看她嚇得眼淚汪汪縮在角落的樣子。
她開始討厭回家,討厭上學,討厭見人,有時還會渾身疼,好像骨頭都要裂開似的,她不開心不快樂,每天最恐懼的是姑姑不在家,她跟張亮單獨在家裡,還害怕夜深人靜,她熟睡時,會有一個人瞪著眼看她。
她最恨的,就是張亮。
她知道自己是有病了,被逼瘋了,她疑神疑鬼,經常會被嚇得尖叫,會崩潰的大哭。
姑姑十分擔心她的狀態,以為她生病了,想要帶她去醫院。但是她那個姑父卻嫌花錢,罵她犯了公主病,一天到晚矯情的不行,愛上不上,不上學更好了,還省錢!
他以為她是小孩子,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記得,更不會有什麼感情。但是她記得,她都記得。
她記得張石磊會罵她吃閒飯的野種,也記得剛來到這裡時,張亮帶著一群小孩往她身上吐口水。
她並不傻。
她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姑姑一個大學教授,要跟一個沒什麼文化的包工頭結婚,他們父子,都一樣噁心。
她偏要去上學!
直到——
她開始學小太妹,年紀小小,抽菸喝酒,身上還帶刀,一群初中小混混狂起來也是要上天的,以前丟失的安全感,慢慢找了回來,在放縱,墮落中,她感到無比滿足,生活充足起來,誰也不敢欺負她,所有人都害怕她。
這樣多好啊。不是嗎?
他們崇尚英雄主義,覺得自己為義氣打架酷酷的,跟學校那群只會讀書的書呆子不一樣。
從前那些罵她是沒爸沒媽的野孩子的小孩被揍的哭爹喊娘,再也不敢惹她,見了她就跑的遠遠的。
她叫上一幫兄弟,把高三放學回家的張亮堵在巷子裡,狠狠揍了一頓,還上手劃了他的臉。
鮮血順著臉蛋滑落,張亮驚恐萬狀,一個十七歲的大小夥子被十二歲的小姑娘嚇哭了,楊歡太痛快了,她惡狠狠的踹上他的命根子,聲音稚嫩,卻陰狠,一字一句:“下次再噁心我,我就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