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逃往突厥(第2/3 頁)
查。好漢不吃眼前虧,宋金剛沉著臉,擺擺手道:“讓他們搜查吧。”
所謂檢查,不過是搶劫的另一種說法。突厥士兵上前東翻西找,專撿好東西拿,把金銀細軟、絲帛貂裘統統搶走了,然後騎上馬揚長而去。
管家走到宋金剛跟前,嘴唇顫抖地:“老爺,值錢的東西都讓突厥人搶走了,怎麼辦呀?”宋金剛嘆了一口氣,道:“算了,錢財乃身外之物,搶了就搶了吧。”
還好,突厥人並沒有搶走馬車上食物,他們還有吃的,還可以繼續往前走。天黑了,車隊紮下了營帳,埋鍋造飯,歇息了一夜後,第二日繼續趕路。
宋金剛騎馬時間長了,騎累了,便下了馬,跟著車隊往前走。劉若蘭也在馬車上坐乏了,下了馬車,陪著丈夫一起往前走。
草原上一馬平川,並沒有所謂的道路,車隊沿著車轍印跡行進,這是前面車隊留下的“道路”。這時候,只見前方路旁坐落著一頂帳篷,有七八個突厥的男女老少,正圍著帳篷一邊走一邊痛哭流涕。這些突厥人每人手裡都握著一把雪亮的彎刀,他們每繞帳篷一圈,就往自己的臉上劃一刀,刀口滲出的鮮血夾雜著淚水,一起往下流淌,看上去十分瘮人。
車隊停了下來。劉若蘭緊緊地攥住丈夫的一條胳膊,嚇得嬌軀顫抖,驚恐地:“夫君,他們在幹啥呢?”宋金剛雖然沒有來過突厥,但聽說過突厥人的這種風俗,便解釋道:“他們是在祭奠自己的親人。他們的親人死了,屍體就停放在帳篷裡,親屬們圍著帳篷邊走邊哭,每走一圈就要往自己臉上劃一刀,一共劃七刀才算完事呢。”
突厥人性情野蠻兇殘,以戰死為榮,病死為恥。突厥人死後,要殺死一匹馬,然後將屍體和馬屍一起焚燒,骨灰埋入地下,插上一塊木牌作為標記。這個人生前殺死過一個人,就在墓地上放一塊石頭,石上刻畫死者畫像,以及參與的戰鬥場景。石頭越多,說明他生前殺的人就越多。
車隊繼續前行,離那頂帳篷越來越遠了,劉若蘭忍不住又回頭看了兩次,臉上有一種不易察覺的厭惡表情。宋金剛一路上無事,便給妻子講起了突厥人的歷史。
據說,突厥人的祖先為匈奴的一支,世代居於西海(今青海湖)一帶,後被鄰國所滅,族中男女老少皆被殺死,只剩下一男孩,年方十歲,士兵因其小,不忍殺之,乃刖足斷臂,也就是砍掉雙腳和兩臂,將他棄於草澤之中。有一母狼,每日銜肉來喂男孩,男孩才沒有被餓死。等男孩長大,與母狼交合,狼就有了身孕。後來,鄰國國王聽說男孩尚在,便遣使來殺男孩,使者見狼在一旁,也要殺狼,狼驚慌逃走,逃到高昌國西北的一座山上。山上有一洞穴,狼在洞穴中生下十男。十男長大後,娶妻生子,各為一姓,其中一姓阿史那氏,最為賢良,遂被推薦為君長。族人在牙門建狼頭纛,以示不忘其本。
後來,阿史那氏率五百戶歸附柔然,為其鍛鐵奴,遷居於金山(今阿爾泰山)南麓,因金山形似作戰時的頭盔“兜鍪”,俗稱“兜鍪”為突厥,他們就以突厥為族號。
阿史那氏最初只有數百戶,後經數代繁衍、擴張,突厥部落發展到數萬人。公元552年,突厥大敗柔然,滅其國,就以漠北為中心,在鄂爾渾河流域建立起突厥奴隸制政權。突厥最強盛時,疆域東至遼海(今遼河上游),西瀕裡海,北至北海(今貝加爾湖),南臨阿姆河南,也就是整個蒙古高原、新強、中亞地區都在其版圖之內。“可汗”為最高首領,其子弟稱“特勒”,將領稱“設”,分轄地為“突利”(東部),“達頭”(西部),可汗廷帳在東、西兩部之間鄂爾渾河上游一帶。
公元583年,突厥汗國分裂為東部突厥、西部突厥兩部分,其中東部突厥可汗汗室為原統一突厥可汗正支嫡系之後,故東部突厥仍然經常被直呼為“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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