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華星停產(第1/2 頁)
等安撫好嫁駒後,何大傻就和林小婉開了一個碰頭會,離開太長時間,他需要了解公司的現狀,還要簽署一些決策性檔案,誰讓他兼著公司代理人呢!
先說大事,公司在林總的帶領下,已經邁出了國際性步伐,先後在本子國以及彎彎地區收購了兩家唱片公司,這樣一來,猛士在兩地的發行權問題就解決了,要知道,沒有發行權就沒辦法獨立發行,總不能一直依託別人(寶麗金和索尼)吧?
所以這一步是必須要走的,本子國的分公司改組後叫mSG,由猛士全資控股,然後再透過mSG收購彎灣地區一家名叫小麥芒的唱片公司,改組後叫麥芒文化!
創始人郭名亮想留10%的股份,因為他個人非常喜歡音樂,捨不得離開,再加上他在彎灣有一些背景,林總想都沒想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為啥要這麼繞呢?
主要還是正直因素,香江公司(和大陸淵源太深)無論是音樂還是影視或者其他行業,要想在彎灣發展,就必須要經過官方的認可,官方要是不認可,那就很難擠進去,就算擠進去了,也會遭到無情的排擠和打壓,提防的賊嚴實。
兩筆收購總花費將近七百萬美元,其實已經算貴了,本子公司主要是裝置好、人才多、有版權庫,而彎彎地區幾乎就只有一個空殼,對了,還有三名不入流的歌手合約(一張專輯沒出),如果不是為了進軍彎彎市場,誰會花那冤枉錢?
第二件大事就是,雯姐現在已經成為索尼公司的全球廣告代言人,代言費高達八百萬美元,合約期是五年,不僅如此,索尼為了宣傳自家產品,還自掏腰包給雯姐開了幾場小型演唱會,人氣那叫一個旺,產品賣的那叫一個快,短短兩個月時間,索尼的總銷售額就翻了一倍,可謂是賺的盆滿缽滿。
當然咱雯姐的腰包現在也是鼓鼓的,幾場演唱會下來,至少讓她進賬三四百萬美元,再加上版稅收益,目測雯姐已經擠進全球福布斯明星收入排行榜了,妥妥的小富婆一枚。
說完大事說小事,公司走上正軌之後,林總重新擬定了藝人合約制度以及藝經紀管理制度,首先藝人合約從之前的五年變更為八年(市場綜合之後),版稅分成也分為三個等級。
頂級,就像現在雯姐,制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25%,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就比如邁克一樣,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50%,注意,創作型歌手將擁有自己作品的一半錄音版權。
次級,就像現在的阿強,制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20%,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35%。
新人級,就像現在嫁駒,制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5至10%,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15%。
新合同變更後,雯姐和嫁駒已經改簽完畢,就剩阿強,倒不是他不想籤,而何小姐有個條件,她想拉何大傻一起成立個基金公司,用於管理阿強的版稅收益和商業收益,她為什麼非要拉上何大傻呢?
主要是出於對他的信任,同時也怕他跑了,畢竟當初已經說好,為了有情人的終身幸福,三人要共同進退,何小姐是想把何大傻徹底綁上賊船,沒辦法,以目前大傻的影響力,不綁結實了不行啊,萬一哪天他跳出去不幹了,那一對有情人不就孤立無援了嗎?
只有把他綁在一根繩上方才安心,三隻螞蚱誰也別想單獨蹦躂。
何大傻搖頭苦笑,你說當初惹這麻煩幹嘛,真是吃飽了撐的,閒的蛋疼。
再者就是當下的房價不是又跌了嘛,林總就想著要不要換個地方辦公,畢竟這棟大廈太老了,六十年代初建的,已經快二十年,從外觀上看,已經不符合國際娛樂公司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