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棋逢對手(第1/2 頁)
藝術雖是起源於生活,但生活的惡趣性,卻是遠遠高於藝術。
比如這場離奇荒誕的庭審現場,可以說,除了不遠萬里趕來的大律師戴雪正在一本正經的辦案,再加上李經方正在泰然自若的應訴外。
法庭裡的其餘閒雜人等,都是抱著看看笑話,最好還能跟著再訛一筆的想法。
戴雪以其資深的職業素養,先是向法庭簡要的陳述了一下整個案情的來龍去脈。
聽他條理清晰的娓娓道來後,咱們不難發現,這個教案其實本身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兒,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天大的誤會:
“原本,是我們基督教的兩名好心修女受到監護人的委託,將染病的孩童帶回教堂醫治,只是在回程途中,偶遇了孩子的親戚們。
那孩子的親戚純粹是胡攪蠻纏,還不等兩個修女開口分辯,他們衝上前來就大罵她們是洋婆子,是誘拐兒童,十惡不赦的強盜。
期間,還一直煽動圍觀百姓,說什麼“光天化日之下,誘拐兒童,這天底下,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等等諸如此類,蠱惑人心的話術。
隨後,這群蠻不講理的民眾,一哄而上,將兩名可憐的修女扭送到了保甲局去,在這其間,還對她們拳腳相加,致使保甲局的官員見到渾身是血的受害者,嚇得根本不敢接手。
他們像踢皮球一樣,將一群人又踢到了縣衙裡去,等候公審。
如果不是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國傳教士聽到訊息,馬不停蹄地趕到縣署去申請保釋,這兩名無辜的女性恐怕就要蒙難於此。
當然,至於傳教士如何將修女們保釋出來的,這件事,你們可以自行詢問涉案的官員,那位傳教士是花了多少銀子,託了多少關係,才餵飽這群貪得無厭的清國官僚。”
說到這裡,戴雪用食指推了推因皺眉而向下滑落的鏡框,下意識的,他的聲調尖細了不少,言語間充滿了對清國官員的極度不滿和滿腹怨言。
“這場鬧劇進展到這裡,我們原本以為就這樣草草收場了,孰料。
兩日後,當地一名農婦聽信教堂要拐賣兒童的謠言,便向教堂索要她那重病纏身的孩子。
我國的傳教士本著愛與救贖的信念,以幼童還需診治為由,好言婉拒了農婦。
按你們國家的俗語來說,就是我們的好心,被他們當作了驢肝肺,這位農婦回去後,不但不闡述事實,反而還向街坊四鄰散播謠言。
說教堂的人搶了她的孩子,又拒不歸還給她,並且還要將孩子拐賣到國外,要對孩子挖眼剖心,當做藥材食用。
這些不可思議的話一出口,後面的事,想必在座的各位公使大人也都知道了,我就不在這裡過多贅述。”
戴雪一邊說,一邊將手頭上寫滿潦草字母的一張張紙頁,擱到一旁。
“法官大人,基本案情陳述完後,我作為控方的代理律師,針對此案,我要向法院提出對大清國的三點控訴。”
在得到大法官的點頭示意後,戴雪又將一摞紙頁抱到自己胸前的證人桌上,提綱挈領地指出了大清官僚在此案中犯下的“種種罪行”:
“第一,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地方官員,他們有義務和責任,要教化愚民,開導百姓。
既然大清政府都同意我國的傳教士在各地建堂布道,為何每當我們合理合規的開展宣教行善的活動時,當地民眾對我們的敵對情緒如此之大。
輕則打罵,重則圍攻,這一點,明顯違背了在此之前,兩國之間友好籤署的國際條約。
第二,當教案一事發生後,清國的地方執法機構,在執法過程中,見人就捉,逢人就毆,簡直就是不分青紅皂白。
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撐的情況下,他們將我國國民非法拘禁,並企圖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