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初六趕集(第2/2 頁)
經過賣魚的攤子,洛雲宜買了十五條魚。
平時買魚10文錢一斤,今天已經賣12文了,年前還有四次集市,價格可能還會繼續漲,乾脆就今天先買回去。
十五條魚洛雲宜自己都吃不到幾條。
洛家四兄弟加洛父就得送五條,舒家三兄妹以及他們背後的孃家婆家就需要6條,舒紅家洛雲宜也打算給一條,這就十二條了。
她後院的魚苗今年長了些,但斤兩還是不夠重,洛雲宜想著先別撈,明年大魚產魚子後再撈。
到時候她才算初步實現吃魚自由。
每年送年禮,其實東西可能不貴重,要的是那份想維持關係的心意。
之前的事情洛雲宜把話說開後在她這裡就算過去了。
在兩兄弟沒準備換個媳婦之前,她們之間該怎麼相處就還怎麼相處。
把魚挑好,洛雲宜讓他幫忙送一下,人家也樂呵呵地答應了。
買魚的人不少,但是一下子買這麼多的也不多,反正也不是很遠,送就送吧。
洛雲宜抱著孩子跟著往回走,路上遇到一手牽著一個孩子的沈麥。
“奶奶——”
“娘,孩子們想出來玩,我帶他們出來逛逛。”沈麥面色如常地跟她打招呼。
“嗯,在外面要牽好孩子,你們先別回去,我一會兒過來找你們。”
剛才給小石頭買鞋的時候她就想到了兩個大一點的孫子。
小石頭走路不多買鞋都還需要上腳試一試,呢,兩個大點兒的可是都會走路了,鞋子要買合腳的,當然要他們自己去試穿。
沈麥不明所以,但是洛雲宜這麼吩咐了,她也就點頭應下來。
帶著湯圓和跳跳先去買了一小包飴糖,分給他們一人一小塊嚐嚐味道。
這才開始在集市上逛起來。
她最近也挺忙的。
洛雲宜雖然不跟著他們養老,但是逢年過節也是要送些東西過去表示一下孝敬。
不管洛雲宜需不需要,他們都不能不送。
把魚送回去,在集市上買的東西也放進屋裡,洛雲宜又抱著小石頭重新回到集市上。
找到在集市上轉悠的沈麥三人,洛雲宜帶著他們去鞋攤上買鞋。
“湯圓和跳跳自己選喜歡的款式,讓黃奶奶給你們拿合適的尺碼。”
洛雲宜抱孩子也抱累了,這會兒就蹲在攤子旁邊,讓小石頭自己踩在地上玩。
他腳上的鞋子也被換成了更保暖的小靴子。
獅頭鞋好看,但是它是淺口鞋,這天氣穿著還是不夠保暖。
其實鞋攤上不止賣鞋,黃大嫂針線做的好,只是在村子裡賣東西,鞋子比帕子香囊好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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