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已經有人幫我們查過了(第1/2 頁)
“他還有半個親人。”那名組員重複了一遍。
確定自己沒聽錯,於大章氣笑了:
“來,你來給我演示一下,半個人是什麼樣。”
組裡其他人也向他們兩個投去了質疑的目光。
孔令傑的那個親人剩一半了
你們兩個可真厲害,啥樣人都能讓你們找出來。
去倒鬥了
不然上哪去找半個人。
“我不是那個意思!”
見大家看他的眼神就像看傻子,他急的直襬手:
“我是想說,孔令傑以前有個直系親屬,後來不是了,所以算半個。”
眾人依然一副看傻子的表情。
你直接說人死了不行嗎,弄得這麼繞幹嘛。
於大章想了一下,很快反應過來:
“你們查到了孔令傑的前妻”
半個親人,也就只有曾經做過夫妻才會這麼稱呼。
婚內的時候是直系親屬,離婚之後就不是了。
但畢竟一起生活過,而且還是最親的人,即使離婚了,關係也比旁人更近一些。
不是有句話嘛。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沒錯。”那名組員趕忙點了下頭:
“不僅查到了,我們還找到了孔令傑前妻的具體資訊,連她現在的工作地點我們也掌握了。”
這確實是個突破點……於大章之前看過孔令傑的身份資訊。
在婚姻狀況那一欄顯示的是:離異。
之所以沒在這一項上深挖,是因為兩人已經離婚十六年。
據瞭解,兩人離婚後很少有交集,最近幾年更是斷了聯絡。
不過現在情況不同了,任何一個和孔令傑有關係的人都不能漏掉。
“能找到她本人嗎”於大章問道。
“可以。”那名組員十分肯定地回道:
“雖然她本人不在松海,但根據已經掌握的資訊,找到她並不困難,只是……”
於大章看他支吾的樣子,笑了笑:
“得出趟遠門是吧。”
那名組員的顧慮大家都懂。
現在於大章的權力是專案組內部人員給的,所以也只限於組內這個範圍。
只要不出松海,於大章可以隨便呼叫組內資源,大家也樂於配合。
但調配人員出差去異地辦案就不是於大章能決定的了。
涉及到車輛和經費是需要組長和副組長共同商議的。
而這次的調查物件,卻是一個與嫌疑人很多年不聯絡的人。
也就是說,這一趟很可能白費功夫。
“你們兩個現在就去準備,隨時準備出發。”
說話的呂忠鑫,這時候必須由他來出頭了。
這也表明他完全信任徒弟,並且願意為此承擔責任。
和組長彙報溝通是肯定的,好在過程很順利。
只要是將資源用在辦案上,組長一般都是會支援的。
人家要的是最後結果,具體辦案過程是你們副組長和組員的事。
是不是不信
再來個場景對話……
“要人給人,要車給車,要資金給資金,如果限期內破不了案……”
“我主動辭職!”
這兩句對話是不是莫名的熟悉。
你以為資源是白給你的
那是一種施壓方式。
不知不覺間就讓你自己立下軍令狀。
如果在全力支援的情況下,你還破不了案,只能是你能力問題。
根本就不給你找理由的機會。
半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