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南美洲的危機(第1/3 頁)
1866年3月15日。
北歐瑞典、丹麥宣佈加入由荷蘭成立的國際海牙法庭,同日,比利時、希臘也宣佈加入。
16日,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米利堅聯邦等國宣佈加入。
17日,這9國的司法大臣(部長)來到了荷蘭海牙,在那裡宣佈在成為國際法庭創始國。
同日,荷蘭司法大臣羅斯接受《歐洲時報》主編索拉的採訪和提問。
索拉:“羅斯大臣閣下,請問國際法庭怎麼組成?”
羅斯:“海牙國際法庭由來自創世9國的9名法官組成”
索拉:“法官怎麼當選?”
羅斯:“由於會員國目前成員比較少的緣故,因此我們暫定為9名法官。
每一名法官雖然來自各國的推薦,但是需要獲得八國中三分之二的成員國贊同才能夠當選,每一屆任期9年,每三年改選三分之一,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當然了第一屆和第二屆不可能篩選,所以我們會從第三屆開始進行改選制”
索拉:“法院架構最高的管理人就是這9名法官?”
羅斯:“不,蛇無頭不行,全體法官會議不記名的方式,投票推選其中一人為院長,院長每屆任期為3年”
索拉:“那就是跟每三年改選同步?”
羅斯:“是的”
索拉:“各國的法律不同,文化也不同,這會不會造成判案的不便?”
羅斯:“自然有,因此我們制定了9名法官必須全部來自不同的國家,必須囊括不同的文化和各主要法律體系。這樣才好處理案件”
索拉:“該法庭制定了法規沒有?”
羅斯:“有”
索拉:“法庭有約束當選法官的法律嗎?你知道,道德始終不具約束力”
羅斯:“有,國際法庭制定了一部《國際法院規約》規定,當選國際發院的法官, 必須是品格高尚並在本國具有最高法院職位的任命資格或者公認的國際法專家。
而且, 國際法院法官一旦當選,就不代表本國政府, 也不代表任何的其他當局,其第一任務就是在公開額法庭上宣示本人必須秉承公行使職權。”
索拉:“如果當選法官在判決自己國家案件的時候,法庭會不會存在不公平嫌疑?”
羅斯:“當然有嫌疑,但是, 法庭對此並不制止, 該法官可以在本國作為當事方的案件中時,可以投票反對對本國不利的立場。”
索拉:“為什麼不制止?”
羅斯:“因為,每次判決一個案件,最低都需要三名法官同時審判一個案件, 因此, 不存在一個人存在私心,案件就出現斷崖式的錯判”
索拉:“三名法官同時審判?如果是那樣,倒是不會失去公信力”
羅斯:“自然, 該法庭的成立,就是奔著公信力而建的......”
.....
拿破崙三世看著《歐洲時報》有關國際法庭建立的規則,一時間沉默了。
奧利維耶首相自然也明白拿破崙三世擔心的什麼。
“陛下,荷蘭這麼做,顯然對大國越來越多的欺凌小國不滿。不過反過來說,這對一向軍事欺壓小國的大國來說,成為制約。這麼做,對大國來說十分不利啊”
拿破崙三世聞言十分認同。
他向奧利維耶問道:“英國、普魯士和沙俄、奧地利等, 現在怎麼說?”
拿破崙三世不信其他大國不會無動於衷, 這明顯的,是荷蘭向各大國作出的一次拔鬍鬚的挑釁動作。
“嘿嘿, 威廉四世這個小傢伙最近過得太舒服了, 是不是自我膨脹了,竟然想要向我們這些大國開刀了”
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