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節(第3/4 頁)
她做對了。
熊小時如釋重負, 捧著手裡的還微微燙著的蜂蜜水喝了一口。
心口的那股因為強烈不安的寒冷終於消散了, 指尖的戰慄也慢慢停了下來。
她太害怕自己會後悔了。
她缺少的,就是這一句肯定的支撐。
“至於我和你父親的事, 你現在也大了, 就跟你說一說。”
譚芷調高了空調的溫度,回過頭。
“雖然不能說我們的分開跟這個案子毫無關係, 但說到底, 這個案子只是一個導~火~索罷了。”
她粗略地說了說案子發生後的事,並沒有談什麼感情, 也沒有要為自己辯解的意思。
“當時,我認為泰格律所遞來的機會非常難得,我不想放棄, 所以我接受了。事實證明,我的選擇並不算錯。唯一的問題是,我一去就要待五年,能回來的時間屈指可數,家裡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所以在和你爸談了以後,我們就決定了離婚。並不是感情破裂,只是因為他尊重了我的選擇。你父親是個很好的人, 到了現在,我也非常地感謝和尊重他。而我出國是替律所開拓海外市場,在那個時候,這種工作完全就是荒野求生,我根本就不可能帶著你,因此也把你留了下來。”
到了現在這個年紀,熊小時對父母的分開早就不在意了。
六七十年代的人,結婚早,她媽譚芷和她爸熊路本來也沒什麼感情基礎,算是家裡面有人互相認識、被他們介紹撮合成的。剛結婚沒多久,譚芷就懷孕生下了她,算起來,生她時候,譚芷的年紀跟現在的熊小時差不了多少。
但很快,譚芷和熊路兩個人的不同就表現了出來。
譚芷鉚足了勁兒在事業上拼搏,熊路卻吊兒郎當想著能餬口飯就行。
一個做律師,每天為了案子不停奔波,一個玩木雕,靈感來了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幾天不出來,沒靈感的時候就隨便吃吃睡睡混日子。
雖然都不是會吵架的人,對家庭也都願意付出,但共同語言實在也沒有,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二十多年過去,她爸回了老家,還是每天樂呵呵地混日子,譚芷卻已經成為了頂尖的非訴律師,出個行都有一堆人接送。
熊小時覺得,這兩種活法其實都很好,每個人追求不一樣,沒有什麼哪個活的比哪個好的說法,但他們的確不適合在一起過日子,反正在一起兩個人都不開心,分開其實也挺好。
她甚至都很佩服譚芷當年果決的魄力。
那個年代,願意放棄已經穩固的刑辯律師生活、出國從頭開始新的領域,為了追求事業能決定捨棄家庭,哪一個都不是輕易就能做到的。
但對於譚芷的離開,熊小時還是有一個巨大的心結。
那個心結從六歲開始,埋在她心裡很多很多年,隨著她的成長,如雜草般瘋狂蔓延生長,如鯁在喉,以至於之前,她甚至都不敢直視譚芷的眼睛,怕一望著她,就忍不住問出來:
“是不是因為我的通感症太麻煩,所以你才丟下了我?”
即使那個時候,她只有六歲,她也知道,她跟其他的孩子差別很大。
她太麻煩了。
不能正常地識字算數,總是說出一些別人根本聽不懂的“綠色加白色是紅色”的奇怪的話,連聽到味道奇怪的聲音都不能好好地掩飾住,被媽媽帶去工作的辦公室,第一次見到她的助理田桃,卻因為她的聲音是種非常酸的檸檬味而無法忍受地捂著耳朵哭出聲,直到田桃買到一種特別甜的巧克力給她吃,她才不再捂耳朵。
譚芷本來就因為工作而焦頭爛額地忙著,她這種麻煩的女兒,肯定讓她非常討厭了吧。所以,她毫不在意地離開,徹徹底底地丟下她,丟下這個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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