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節(第3/4 頁)
能及時的抓到偷錢的人,並且把這筆錢追討回來。”
“我,我以為那錢是你拿的。”在聽完沈念給她們的這一番分析和建議後,沈老太終於說了她來之後的第一句話了。
沈老太和沈長梅他們會懷疑是沈念拿的那兩萬九,在沈念看來,是正常的。
沈念知道這筆錢的存在,也是那天晚上最有機會把這筆錢悄無聲息拿走的人。
“我理解。”沈念說道,“但不是我。”
在確定了真的可能不是沈念拿了這筆錢的沈老太和沈長梅有點待不住了,她們的臉上露出了急切的神色。
這是想要趕緊離開,去派出所報案了。
但在這之前,沈念有話要對她們說,就問道,“你們剛剛說,我媽跑了?”
“趙西英她不是個人!”沈老太流著眼淚,一下子就悲憤的罵了起來,“她好狠的心啊,趙家那邊要錢,她一分都不想給,然後她還把自己生的兒子往我屋門口一放,然後就跑了!”
沈長梅也跟著她一起痛罵趙西英。
“她把沈洋丟你屋門口,一句話都沒有,然後跑了?”沈念在她們的痛罵聲下,平靜的再次問道。
沈老太,“作孽哦,當初怎麼瞎了眼,娶了她這麼一個媳婦回來……”
沈念冷靜道,“那就一塊報警!”
“什麼?”沈老太和沈長梅一起怔住了。
“沒有事先跟爺爺奶奶協商,並且獲得同意,就私自把孩子丟下的行為是犯法的。”沈念說,“她把沈洋直接丟你屋門口就這麼跑了,犯的是遺棄罪,你們可以去派出所報案,是可以起訴她的。”
沈老太和沈長梅聽呆了。
其實像趙西英這種做法,在鄉下真的不算少見。
有許多不負責任的父母就是這麼做的,把孩子往爺爺奶奶那裡一扔,人跑出去打工。好的會寄點錢回來,不好的孩子就全歸爺爺奶奶撫養。
以前,原主其實也是這樣的。
趙西英一直喊著她有給沈老太撫養費一百一個月,但那只是最開始。到了後面趙西英不大願意接電話了,於是這一百塊錢都到不了沈老太的手裡了。
錢是被沈長偉偷瞞下來,拿去賭博輸掉了。
只是趙西英對這件事,卻並非一無所知。
但是她管不住沈長偉,又不願意在已經花了一百塊出去的情況下,因為沈長偉的賭博,再去給沈老太補齊這一百塊錢,於是她就故作不知。
就像她要跟沈長偉離婚,明知道沈長偉是個什麼樣的人的情況下,還把原主丟下,不管不顧。
她甚至並不認為自己這是錯的,因為她有她自己認知的一套道理。
生活費她給了,是沈老太的兒子沈長偉自己愛賭,不給沈老太的。沈老太要是不滿意,有抱怨,她也該去找她生的兒子沈長偉。
可她不會去想,如果連這一百塊生活費都沒有收到,那沈老太還會對她的女兒原主好嗎?
或許這世上有很多無私且甘於奉獻的爺爺奶奶,但顯然,不是沈老太。
沈老太沒有收到生活費,有很大的怨言。
可她的這些怨言,原主從來沒有記恨過,甚至還對她心懷感激。
因為哪怕沈老太怨恨的再狠,時常用這個去罵原主,甚至有時候心氣不順還會打原主一頓,可到底在過去沈長偉他們沒有從雲南回來的那十幾年裡,給了原主一口飽飯吃,沒讓她餓死。
“警察會管嗎?”沈老太也從沒想過,這樣還可以報警。
“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沈長偉現在在服刑,作為母親的趙西英就必須承擔監護人的職責。”沈念說,“你們起訴她,要求她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支付你們一定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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