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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年代讓人心懷感激,城市也是一樣。
時間跳轉回現在。
當蝙蝠家一群人和哥譚一起辛辛苦苦努力孵化阿卡姆的時候,隔壁的超人卻開始了天天投餵大都會的活動。
順便一提,大都會最愛吃的甜食是蘋果派。
自從接觸到超人,大都會就像是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天天跟超人在星球日報頂上約會不說,還不斷地試圖向哥譚推銷超人。
哥譚沒接那些嘰嘰喳喳的呼喚,惹急了的大都會幹脆親自跑到了哥譚。
在其他城市眼中哥譚是個非常小氣的城市,除了紐約和大都會,誰都不能輕易進出哥譚的地界,而這兩個城也並非時時能夠通行。
大都會只能在白日的時候進入,紐約更是經常無緣無故的就被卡在外頭。
對於總是不變的城市來說,今天下雨明天晴的哥譚,可以說是非常莫名其妙了。
這天哥譚穿的是最普通的襯衫和收腿西裝褲,外套是不存在的,更別說領帶了,衣領處的紐扣解開了大半,整個人從上到下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樣,他的嘴角抿著若有若無的笑容,低頭看著不斷搖晃著自己襯衫袖子的小男孩。
「他砸了韋恩大廈的時候我就知道他了。」
「嗷,我們談過了,他不會再砸大樓了啦。」
大都會非常的偏袒超人,一句壞話都不讓說的那種,於是哥譚擼了兩把大都會的軟毛,將他的腦袋埋到了自己的懷裡。
嗯。
暖呼呼的真的很舒服。
於是整個哥譚市都陰轉晴了。
隨後又瞬間晴轉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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