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神明十三針(第1/2 頁)
整理好情緒後,百士夜才出聲回話。
“你是想要讓我撿別人不要的東西,還是讓我拒絕?不然,幹嘛要說這話。”
這話,說的有點重,讓室內溫度再降幾攝氏度。
聞言,二醫仁治連忙回答:“我絕對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讓救世主大人瞭解我孫女花音的情況,這樣後雙方才好相處。”
“我孫子花音已經被人拋棄過一次,不值得救世主大人觀注,只要讓她跟在你的身後求保護就行了。”
聽到這話,百士夜不由得垂下了眼皮,老狐狸,不就希望我對你孫女沒興趣嗎。
不過,正合我意!
“等你死後,我會保她到成年。醫典,需要有人學習。”
故作沉思一會兒之後,百士夜便說出這話。
聽到這話,二醫仁治點了頭:“我相信你,救世主大人。”
“應該說,只能相信我吧。”百士夜糾正道。
無懼柊家的人,這裡只有他一人。
“那麼,我這兒的規矩你應該知道吧。想要什麼,就要支付代價。”
“當然知道,也做好了準備。”
說著,二醫仁治便從懷裡拿出兩樣東西遞交給百士夜。
“這是合約,只要救世主大人簽下名字,持有它便等於二醫家族的百分之十二總財產能被你任意使用。它是醫生證。”
“二醫家族能支付的代價,至多就這樣。”
聞言,百士夜便拿起合約觀看起來,確認內容。
隨即,他便發現合約上的不合理之處——若救世主大人能保護二醫家族繼承人二醫花音到成年,便可獲得以上條件。
這附加條件,很有意思。
繼承人等於未來家主,成年等於繼承家主之位,加上總財產的百分之十二,簡直就是讓他在二醫仁治死後幫助二醫花音成為家主後這份合約才會生效。
空手套白狼,他知道,也不生氣!
因為他也是這樣!
醫典前四篇,即使無人想要今後他也會公佈於眾,屬於公事。
若是能得利,那最好不過了!
不得,也沒關係。
然後,只要讓二醫仁治不死,他就不需要做什麼,直等二醫花音成年即可。
醫生證,大概是定金。
當然,他也能靠實力獲得。
也就是說,雙方都是想空手套白狼,各自獲利。
還得做出自己血虧的樣子。
於是,在百士夜提筆在合約寫上‘百士夜’這名字時,二醫仁治不由一笑。
而百士夜,也笑了。
雙方都笑得很開心。
旁白:老狐狸,小狐狸,都很陰險!但還是小狐狸更陰險點。百士夜可說是名字,但也不可說是名字。
也就是說,百士夜打出一開始就不想負起責任,或者說,為今後坑人做準備。
百士夜答應的事與我天正神有何關係,與天之絕夜更沒有關係,與神無名一點關係也沒有,更不要說無名神了,請去找本人!
“時間不早了,我就不再打擾救世主大人了。”
二醫仁治收好一份合約後,便向百士夜提出離去要求。
“明天下課後,你就找個時間把你孫女帶過來,我給她醫典前四篇內容。”
說完這句話後,百士夜便不再說什麼,整理思路備課。
見狀,二醫仁治別有深意看了百士夜一眼後就走了。
救世主大人,對他的孫女不會產生興趣吧?
具體為何,只有百士夜一人才知道。
今天是土曜日星期六,明天是日曜日星期天,這兩天實力學校本該無課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