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第2/3 頁)
十八歲了,可以穿高跟鞋了,不信你試試,一點都不累的,女孩子愛美有錯嗎?我又沒有你那麼高。”
“……”
鍾邵奇揉了揉眉心,開始覺得頭疼起來。
她又開始發作,咕咕噥噥說一句:“你別理我好了,我知道你最愛生氣,你就是不說,我不跟你說了,我要去睡覺。”
話說完,扭頭就要往上走,走了兩下,沒走動,低下頭,方才發現他不知何時、扣在她纖細腰肢的手。
“往上是別人家,陳昭,你別胡鬧,”他另一隻手伸出,按住她胡亂掙扎的肩膀,“別撲騰了,我帶你回家去睡。”
睡在宋家,那還了得。
“……家?”陳昭歪了歪頭,“鍾同學,你跟我,什麼時候有家了?”
她指指自己的臉,分明笑著,眼淚卻撲簌撲簌往下掉,“你帶著我出去,可丟份了,你知不知道?我好討厭高爾夫球,保齡球,排球,也不喜歡馬術,一點也不會德語和法語,我還一點也不喜歡酒會,這裡的人很吵,他們都只會問我,到底是怎麼搭上了鍾家的,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路邊上站著攬客的……他們都看不起我,不管我怎麼解釋,他們都只覺得我對你不懷好意。”
她的記憶似乎有了小小的偏差。
彷彿現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27歲的鐘邵奇,而是十七歲的,牽著自己的手,第一次帶著她回去鍾家的“鍾紹齊”。
她是那麼想要向他解釋自己的心情啊。
哪怕暌違十年,依然迫切而無助的心情。
“可我一點也不覬覦鍾家,我不想要另一個鐘家,鍾同學,我只想要一個小小的房子,不需要高爾夫球場也不需要花園和游泳池,但是我可以跟你每天每天說很多話,我會每天每天期待睜開眼睛就能看到你,我們不會吵架,也不會像我爸我媽那樣背後數落對方,我會給你買很多很多書,我們會有一個書房……我會對你很好很好,就像你對我很好很好那樣。”
她說的顛三倒四,哭得狼狽不堪。
十七歲那年沒說出口的話,到了二十七歲,在心裡排演過幾千幾萬次,依舊結結巴巴。
鍾邵奇看著她,她像個孩子一樣抽抽搭搭。
他只能伸手,一點一點,幫她揩去兩頰眼淚。
“不丟份,”他說,“像昭昭這麼好的女孩,怎麼會丟份?”
她愣了愣,反問一句:“……昭、昭?”
很久沒有人這樣叫過她了。
暗色濃烈,看不清他的神色。
下一秒,卻只驀地一個趔趄,被人抱進懷裡。
在某一個晃神的瞬間,她甚至分不清是十七歲的少年,還是二十七歲的青年,在自己耳邊輕聲喃喃:“你不用成為像我一樣的人,你可以做所有,你認為對的選擇。”
離開我也好。
留下來也好。
想成為普通人也好……
或者,願意做鐘太太,最好。
“而我對你,昭昭,”他的聲音平靜溫柔,“我對你,永遠有無盡的耐心。”
第18章
“滾開,誰讓你進去了?”
宋致寧滿面戾氣,一手拎開正要往樓梯間清理雜物的侍從。
任由那侍從呆在原地站也不是走也不是,他扶住門框,冷著張臉深呼吸數次,方才先一步推門進去,隨即狠狠將門甩上。
旁人都知道他的桀驁不馴和不服管教,整場酒會,唯獨他這麼乖張,旁人不會生疑。
是故,他就用這樣笨拙卻不乏精明的掩飾,給自己的“敵人”做了嫁衣。
宋致寧背靠著門,伸手,摸索著牆壁上的開燈按鈕,一把摁開。
白熾燈亮起,整個樓梯間霎時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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