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節(第2/4 頁)
有強求,只說讓林貝貝先考慮著,然後就走了。
林貝貝把自己的擔心跟李健說了,李健答應託關係幫她查查。
李健是兩天後給的迴音,說那兩間鋪子確實如李健朝所說,是房東娶兒媳婦,錢不湊後,所以才賣,兩間鋪子的產權都是房東兩口子的,不會產生產權方面的糾紛。
林貝貝放心了,給李建朝打了電話,和房東兩口子碰了面,然後簽了合同。
至於現在租店鋪的那家熟食店和糕點鋪,可以繼續租,不過跟林貝籤租房合同的時候,林貝貝只給簽了兩年。
主要是兩年後這裡就要推倒重建,到時候整個梅灣街會煥然一新,店鋪的租金會大幅上揚,如果她還以現在的價位收租,豈不是要虧死。
在林貝貝拿到梅灣街兩個店鋪的產權證時,她激動得不行。
上輩子她復大畢業後,就一直在滬市工作。
她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滬市的房價均價在1萬,當時她爸媽想出個首付給她買套房,首付錢可是她爸媽攢了大半輩子的養老錢,她心疼她爸媽,沒讓買,想著等房價降了,自己也攢到錢了,到那時再買,結果房價卻是跟脫疆的野馬似的,一日千里,她穿過來的時候,已經飆升到均價3萬到4萬,黃金地段的店鋪,更是寸土寸金,每平方在7,8萬至於10萬靠上,讓人砸舌。
林貝貝是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也能在滬市擁有兩門店鋪,還是在未來滬市的主要經濟圈。
林貝貝忍不住親了親產權證,心裡美滋滋的。
王哥那邊也很快有了迴音,他這次一共從政府手裡拿到5套店鋪,都在奔流街。
5套店鋪價值上萬,林貝貝不敢大意,請假回去了一趟,驗看了這5間店鋪,然後辦了相關手續。
林貝貝現在算是體會到了什麼叫越有錢越有錢,因為有錢的人可以讓錢生錢,就跟驢打滾似的,越滾越多。
而窮人因為沒有本金,錢生錢也無從談起。
一轉眼就到了寒假。
放寒假的時候,韓東陽過來接的她。
韓東陽去寢室幫林貝貝拿東西的時候,方倩也在,看到高大帥氣的韓東陽對林貝貝體貼入微,只讓林貝貝拿著自己的小包包,一件大的都不捨得讓林貝貝拿,全都自己扛,她突然就紅了眼圈。
她長到十八歲,第一次喜歡上了一個人,可這場喜歡,卻註定是水中月鏡中花。
林貝貝回到廣安縣後,先去了新雅服裝店,現在的加盟店都是錢春玲在管,錢春玲就特別忙,顧不上店裡的生意,李美麗一個人忙不過來,林貝貝便又招了一個叫康玉芬的姑娘。
林貝貝到店裡的時候,就看到店裡坐著一個姑娘,姑娘手裡還拿著一本書,看到林貝貝,那姑娘站了起來,看著有點激動,喊了一聲,“林貝貝。”
林貝貝認出來了,這是她高中同學李芳,還跟一個寢室來著。
不過李芳跟以前上高中的時候不大一樣了,變白了,也稍微胖了點。
李芳高中畢業後考上了外地的一個師範中專,因為林貝貝跟她關係一般,所以畢業後倆人沒有聯絡過。
林貝貝笑著招呼她,“李芳我都不大敢認你了。”
李芳還是跟以前一樣不愛說話,只靦腆地笑了笑。
林貝貝以為她是來買衣服的,便跟她說道,“喜歡哪件你讓她們幫你拿下來試試,我給老同學打七價。”
李芳又是靦腆的一笑,小聲道,“我不是來買衣服的,我是特意來找你的。”
她輾轉了好幾個人才打聽到新雅服裝店就是林貝貝開的,所以她就過來了,她本來是打算把手裡的東西託服務員轉交給林貝貝的,不過在聽到林貝貝今天會回來後,她又改了主意,在店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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