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節(第3/4 頁)
方再正式籤合作合同。
到時候林貝貝還會去廠裡親自跟馬哥的大舅哥談談, 相關的權利義務也都要敲定。
因為布料採購,打版,樣衣製作都需要時間, 馬哥和林貝貝商定好後, 就急著去跟他大舅哥商量這事兒,林貝貝看他把呢子大衣拿走了, 跟在他後面叮囑,“馬哥, 這件衣服對我很重要,你們可要愛惜一些。”
馬哥打趣她,“是男朋友送的?”
林貝貝紅著臉點了點頭, 馬哥哈哈大笑, “放心吧,你給我的時候什麼樣,保證還你的時候還是什麼樣。”
馬哥這麼說,林貝貝就放心了。
馬哥走後,林貝貝該辦的事也都辦了, 李健便送她回學校。
李健跟著跑前跑後的也忙了一個上午,林貝貝有點過意不去,一定要請李健吃飯,李健很爽快的同意了,兩人找了個乾淨的餐館吃了午飯。
吃飯的時候,李健問林貝貝接下來有什麼打算,林貝貝也沒藏著掖著,把自己的打算都跟李健說了,“國慶的時候,我打算去趟廣城,不過健哥這事兒你不要跟東陽說,要不然他肯定不讓我去。”
去廣城一是想去看看唐靜,再一個看能不能跟友誼商店的營業員搭上線,雖然可能會比較難,但事在人為,不試試怎麼能知道能不能成功。
李健笑了,“他也是擔心你,不過你不一定非去廣城,我有個朋友在滬市第一百貨大樓工作,我可以讓她幫你的忙。”
這還真是瞌睡就有人送枕頭來了,林貝貝驚喜道,“麻煩健哥幫我問一下,她願不願意幫忙,我不會讓她白幫的,辛苦費好說。”
“她跟我關係不錯,做這事也是舉手之勞……”
“健哥,我是用來賺錢的,而且又不是隻讓她幫一次兩次,所以還是說開的好,親兄弟明算帳嘛。”
“行,就按你說的,一會兒我就跟她說一聲,然後有時間了你倆碰個面。”
“那麻煩健哥了。”
在李健的牽頭下,林貝貝和他那個在滬市第一百貨大樓上班的朋友見了面。
滬市百貨大樓,跟廣城友誼商店的性質一樣,面向的物件都是在z國的外國人或是華人華僑,國人就算是錢包再鼓,沒點門路,也是沒辦法進去買東西的,所以對國人來說,很長一段時間,象廣城友誼商店,滬市第一百貨大樓這樣的場所,都是很神秘的所在。
李健這個朋友姓黃,叫黃敏娜,二十五六歲的樣子,就在服裝部上班。
李健已經都跟她說了,她也答應了,反正職工守則上也沒有規定說不準這麼做,拍張照片就有錢拿,她當然樂意。
林貝貝和黃敏娜達成了協議,黃敏娜拍的照片,林貝貝每採用一張,就給黃敏娜3塊錢的辛苦費,一月一結。
林貝貝拿照片賺錢,黃敏娜呢,隨手拍張照片就得3塊錢,這錢就跟撿來的一樣,心裡自然也是歡喜的。
接下來林貝貝又跟馬哥的大舅子見了面,雙方正式簽訂了合作協議,作為合夥人,林貝貝有權查服裝廠的帳,如有異議,可申請第三方查帳,如果查出來有弄虛作假行為,林貝貝有權提出賠償,並中止合作。
這份協議對林貝貝還是很有利的。
不出意外的話,以後每個月,林貝貝又會有一筆不菲的收入,她打算都用來買鋪子。
斷斷續續的,她現在已經買了5個鋪子,也都租了出去。
現在幹個體的越來越多,只要有鋪子 ,就不愁租不出去。
林貝貝的志向是拿下奔流街一條街。
只是有一點,奔流街上私人店鋪並沒有多少,大部分店鋪都是公家的,而想要從公家手裡買店鋪,沒有過硬的背景和人脈是辦不到的。
好在王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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