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只會影響我拔劍的速度 第106節(第3/3 頁)
最新其它小說小說:
我有一鼎煉妖壺、
孕吐閃婚後,小可憐一胎兩寶!、
帶著酒店穿年代,被四個哥哥團寵、
流放就流放,半個京城夠不夠賠償、
從末世穿越成村霸在古代擺攤攤、
和總裁上司閃婚後,我玩脫了!、
大清的故事、
通天狄仁傑之奇案、
霍爺搶婚抱倆娃,追妻賽道奪第一、
綜漫:沢田家的弟弟君、
團寵:假千金大佬不小心掉馬了、
鄉村出租屋、
我一小乞丐,有億點大腿很正常吧、
斬神之彌補往昔之憾、
穿越成崇禎,看我力挽狂瀾、
算我求你,愛我、
暗夜,對她著迷、
重生,帶著夫君去修仙、
抗戰:擁兵百萬,你叫我師長?、
重生70:揍各路極品嫁最強兵王、
,使得那幾條荒唐法令得以問世。
能就此廢止那幾條法令嗎?
不能!
這條法令一旦廢黜,總統、總理和督軍們家的姨太太和非婚生子女算什麼?
他們豈不是直接被排除到了繼承序列之外?
但是能當成什麼都沒發生,直接把這一頁掀過去嗎?
不能!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社會大眾的呼聲是能夠被忽視的嗎?
能因此直接把編纂法典的總負責人拖出去斃了嗎?
不能!
那位總負責人是孫先生在日本留學時候的同窗,黨內元老、年高德劭,怎麼可能在這種事情上翻船?
而且他也不過是掛個名罷了,具體的事項都是底下人負責的。
那這件事該找誰負責,不就很簡單了嗎?
這人選都是現成的,陸離啊!
事發之後,司法部是想要保住陸離的,一來部長的確賞識他,二來則是因為陸離的新式妻子塗曼——她的叔叔以華人的身份在米國做某位要員的參謀,是很能說得上話的那種。
只是後來事情鬧大了,陸離只能被推出去做替罪羊。
他是有些才華、有些關係,但是跟社會輿論比起來也好,跟黨內大佬比起來也罷,那點根基就是一層紙罷了,隨手一戳就破。
陸離硬著頭皮上了幾天班,就接到司法部的電話,告訴他暫時不必去了,在家裡避避風頭,沒過幾天又接到通知——他被開除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塗曼向他提出了分手。
理由很正當,很像一首詩。
當初吸引我的是你熠熠生輝的靈魂,現在你已經失去了光。
他是跌落神壇的偽神,是聲名掃地的舊時楷模,現在的他,顯然已經不適合再站在塗曼的身邊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