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出洋(第2/3 頁)
人就沒那麼容易找。
找了半個月,都沒遇上合適的人。
而這半月裡,霍二淮和楊氏已陸續在湖州,嘉興,平江等地買了六頃地。三頃上好的良田,用來種糧食,三頃中等地,用來種桑養蠶。
楊福跟著去了一趟,跟佃戶桑戶都簽了契約,要求租自家田地的田戶桑戶,以糧食和蠶繭生絲代替租子。
且他們得的部分,不允許賣給其它糧商和布商,需得優先賣與霍家。
雖限制了他們自由售賣,但霍家的租子比其它地主低了半成,大夥都挺樂意的。
至此,霍惜手裡便有了六頃田,三頃地。
離百頃大地主的目標又進了一步。
六頃田一年的產出,按四石的畝產算,能收租子差不多一千石,若是種兩季糧,能再翻一倍。
就算不種兩季糧,只算上地裡其它雜糧,一年收兩千石租子還是不難的。
而三頃桑田目前能得多少擔生絲,現在還不得而知。
等把北邊的商路打順,自家收的糧,加上販來的,只要一年往北邊運一萬石糧食,賣糧就能獲利小几千兩銀子。
而且這是個穩當生意。
霍惜拿著地契,心中有股小滿足感。
而正使太監關禾帶領將近三萬人下西洋後,朝廷先後在浙江、福建、廣東三地,設立了市舶提舉司,專門負責管理海外貿易。
隨著海上商路開禁,各處碼頭日漸繁盛。
走在街上,都能聽到大夥討論海貿的事。而如今衛朝的海上貿易,主要為「朝貢貿易」和「民間貿易」。
「朝貢貿易」就是朝廷準許外國使節在進貢的前提下,隨所乘船舶、車馬攜帶商貨來本朝進行的貿易。
在衛朝的朝貢貿易法律中,嚴格限制各國來華朝貢貿易的時間、路線和人數,預先發給勘合以備查驗貿易資格。
這種「勘合」就是朝廷發的一種紙質憑證和文書。
有了這個東西,國外使臣才能進入衛朝進行朝貢貿易。
這朝貢貿易,就跟那年霍家的船被徵調運送漕糧一樣。我徵用你的船運糧,你船上夾帶什麼貨物我不管,我也不向你徵稅。你自賺你的腳錢。
朝貢貿易,說白了,就是你想來衛朝做生意,先向我朝朝貢。帶來的貨物,我不收你的稅,但得朝廷先挑。當然會給你貨款不會白拿。
剩下的貨物,朝廷挑剩的,洋人們就可進行民間貿易了。
而民間貿易,則沒有太嚴格的規定。
只要你合法取得路引,即可進行海上經商。《大衛律》規定,百姓如果沒有路引,出百里之外,便會被以私度關津論處。
這私度關津罪,是一種防礙國家統治安全的罪行。輕則打板子,重則關你一年三年的。但只要取得合法路引,隨意你來去。
所以這「朝貢貿易」和「民間貿易」有點像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
這衛朝的進口貿易,不收稅,但你得給我好處,我才讓你進來。而你帶來的東西我要先挑,挑剩的你才能拿去民間賣。
而出口貿易,你隨意。
永康帝既然要營建北平城,也深知耗資巨大。現在開通海禁,是想透過海外貿易獲取經濟利益,坐擁珍寶、幫補朝廷各項開支。
所以對於民間商人踴躍參與海貿,自然是樂見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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