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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霜繼續前面的話:“金紅陽曾對李敏進行過長達五年的毆打虐待,致使她全身多處骨折,試想這種力道要是落在六歲的小金果身上會怎樣?
案發當晚,李敏在金紅陽動手打女兒前,持刀反擊金紅陽致其死亡。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母性本能,並非她突然清醒過來。當然,如果她清醒,那麼這起案子應屬於正當防衛,同樣無罪。”
有人提出異議:“李敏在金紅陽死後,對他連續砍了幾百刀,這怎麼說?”
“精神病人的行為,本來就不受控制。”
“可分屍後再冷藏,充分說明她頭腦清醒。”那人繼續提出反對意見。
“你在那個地下室裡待過嗎?”凌霜冷瞥過去反問。
“什麼?”那人皺眉。
凌霜斂起眼睫,緩聲道:“如果你在裡面待過一個小時,就會知道,一個精神正常的人,絕對不願意把那裡當住所。可是,金紅陽死後,李敏卻一直待在那裡。如果她精神正常,為什麼殺人後不逃跑?”
“那怎麼解釋她冰箱藏屍的行為呢?”
凌霜嘆了口氣:“她本能害怕金紅陽,藏起來僅此而已。”
趙小光舉手說:“可是現場沒有找到李敏的指紋,她有消滅證據的行為。”
凌霜點頭:“這點也是我要馬上要說的,金紅陽死後第二天,六歲的金果出於對母親的保護,曾專門打掃過衛生,清除了案發現場的關鍵指紋。”
“那個小女孩之前就撒謊,現在怎麼證明她說的是真的?”
凌霜又點開一張照片,那是裝屍體的冰箱抽屜。
“抽屜正面只有金果的指紋,側面卻有兩種指紋。金果因為結冰搬不動抽屜,只清理了外側。”
技術科的人說:“凌隊,那幾個抽屜還沒送到我們這裡。”
“我知道,”凌霜淡定回應,“我早上特地去法醫室取的樣,一會兒你可以再去取。”
王嘉怡輕聲嘆氣:“話雖這麼說,法官那裡恐怕很難判定為無罪。”畢竟李敏被鷗打那麼久都沒有反抗過。
凌霜認同王嘉怡的觀點。
碎屍案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的案件,許多法官都會從重判定。但他們已經從刑偵角度,儘可能去還原了案發現場,接下來只能交給天意。
不過,她也已經下定決心,如果一審結果判李敏有罪,她會再想別的辦法。
最高法不可能不考慮輿情……
*
結束會議後,凌霜接上金果,去醫療室看望李敏——
吳勝男昨天幫她洗過澡,醫生對傷口做過處理,李敏穿著乾淨的病號服,終於有了一點人的模樣。
小金果一頭扎進她懷裡流眼淚:“媽媽。”
李敏覺得好玩,有學著女兒哭著喊媽媽。
凌霜在床邊坐下,輕輕握住李敏的手腕,女人立刻瑟縮著要躲。
吳勝男在她後背輕輕拍過幾下,安撫道:“別怕,她和我一樣,都是來幫你的。”
女人似懂非懂,學著吳勝男的語氣說:“都是來幫你的。”
凌霜看著她這樣,垂眉道:“對不起,我其實對裁決結果沒有任何底氣。”
吳勝男給凌霜遞了杯溫水,抱臂說:“我請了吳先峰做李敏的辯護律師。”
“吳先鋒?”凌霜有些驚訝,問,“那個從無敗訴的吳先峰?”
“嗯,沒那麼誇張,他是我爸爸。”吳勝男眼裡沒什麼特別情緒,陽光落在她漂亮白皙的臉頰上,讓她看上去非常柔和。
“真是麻煩你了。”凌霜說。
吳勝男笑:“我之前和你約好,要一起救李敏,現在你的工作完成了,我不能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