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節(第2/3 頁)
張輔的擔心不是沒道理。
人有從眾之心,無人以身試法當然好。一旦有人管不住自己的手,私藏應上繳之物,定會有仿效之人。
大軍之前所過,多為貧瘠城寨,除了糧食,幾乎沒多少有價值的東西。然安南雖是小國,宮殿和大臣的宅邸裡,金銀珍寶的數量定不會少。越接近黎賊所在,沿途的城寨會越為富裕。不加以約束,情況恐會難以控制。
犯禁的官軍多了,處理起來,麻煩就大了。
當嚴刑峻法還是法不責眾,將是擺在總兵官和其他將官面前的一道難題。
聽聞張輔等人的擔憂,沈瑄沒說話,只是從懷中取出一封書信,交給張輔等人傳閱。
信是孟清和寫的,由為楊鐸引路的衙役送達。
此事只有成國公知曉,楊鐸是揣著明白裝糊塗,還是根本不知道,只有他自己清楚。
“天子已令興寧伯籌集糧草,大軍繳獲會用到何處,也在信中寫明。此事無需隱瞞,可傳達三軍。”沈瑄掃過眾將的面孔,“李參軍那裡,本帥會親自去說。”
潛臺詞,除了定國公本人,誰也不許向李俊透露這件事。
雖然有天子手諭,如此行事還是會被言官抓住尾巴,上奏朝廷,又是麻煩一樁。
被言官一攪合,軍漢腦袋系在褲腰帶上,用拼命換來的東西,最後會落在誰手裡都是未知數。
進了皇帝內庫,不會虧了出戰的將官軍卒。收入國庫,也會有相應獎賞發下。若是遇到不開眼的伸手,沈瑄出面,照樣能讓他怎麼吞進去,再怎麼吐出來。
但能省去這樣的麻煩,不是更好?
孟清和信中提議,取出三分之一繳獲上交朝廷。
天子內庫和國庫怎麼分,不關他和沈瑄的事。餘下的繳獲,除按照慣例分給大軍,其餘都運往憑祥,透過商人換取糧食和糧種。足額抵充大軍糧餉,多出來的直接發給官軍做額外獎賞。
“要換做銅錢布帛,到軍中登入即可。”
讀完整封信,張輔等人紛紛點頭,此策甚好!
洪武帝規定,民間交易不許使用金銀,違者以律懲處。這道皇令在明初貫徹得相當徹底。永樂帝恢復太祖成法,一樣不許民間使用金銀。直到歐洲人開闢美洲新航路,大量白銀湧入明朝,政策才逐漸變得寬鬆。
永樂朝對金銀流通的限制依舊嚴厲,便是有軍漢私藏金銀珍寶,最終也要想法兌換成糧食布帛和銅錢才能花用。
征討安南的將官想要將繳獲的金銀珍寶換成銅錢和日常所用之物,商人是唯一的選擇。
三十萬大軍,有衛所官軍,也有土官和番邦的友軍。
嚴令繳獲全部交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與其在事後施以嚴懲,不如從最初就擺事實講道理,用更大的利益作為交換。
如果和商人交換來的東西,遠遠比不交公換來的獎賞,何必冒著掉腦袋挨軍棍的危險觸犯軍令?
究竟是沒有任何擔保的商人可信,還是有金字招牌的興寧伯更有信譽?
只要腦袋沒進水的,都會選擇後者。
楊鐸對孟清和的計劃很感興趣,卻沒開口詢問,也沒令錦衣衛留下探查。
天子已明令許可征討安南大軍便宜從事,只要不觸犯朝廷法度,他又何必討嫌的多此一舉?只不過,興寧伯以利益趨勢商人的舉動倒是提醒了楊鐸,北鎮撫司的探子該好好學習一下。
沈瑄信任孟清和,在讀過孟清和的信之後,便決定依次行事。縱然有心存疑惑的,在定國公的目光之下,也說不出一個“不”字。
張輔和李彬等將領也被信中所寫的利益打動,有了下東洋船隊的前例,興寧伯會賺錢的印象早已深入人心。
“總戎,屬下認為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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