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 第12節(第3/4 頁)
會,一定會報答。”
李母要的可不是她的報答,要是林琴兮回去後改嫁,他們李家就徹底絕了搭上王府的路。當即她就急了:“琴兮,你要去哪兒?任何男人都不會比孩子親爹更疼孩子……”
話出口,才驚覺失言,李母被李父掐了一把才反應過來,她臉色大變,也將未出口的話嚥了回去。
可就憑她脫口而出的這句話,圍觀眾人也明白了,林琴兮那個孩子的親爹就是李澤彥。
什麼被人欺辱,都是編出來洗清李澤彥名聲的!
周圍一片安靜,沒有人吭聲。世子把玩著手上玉扳指,面色冷淡,但眼神裡滿是趣味。
李母看看左右,心裡想著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如果兒子搭上了王府,就算名聲不好,又有誰敢多議論一句?她一咬牙:“琴兮,志遠最喜歡澤彥,這孩子還是留在父親身邊長大最好,你回王府也行,把志遠留下,過段日子我找人上門提親。你和澤彥這些年太苦,如今……總算守得雲開見月明。老天都願意成全你們,這是天賜的緣分……”
世子板著臉:“你胡說什麼?”
高貴矜持的男子一喝,很是嚇人,李母心都顫了顫,可這話不該胡說也已經說了。她強忍著心裡的害怕,看向林琴兮:“琴兮,世子不信。你自己說說,孩子的父親是誰?”
林琴兮:“……”這是要逼死她!
若承認孩子的父親是李澤彥,那證明她和李澤彥暗中來往四五年,連孩子都生了。於女子來說,未婚生子可不是什麼好名聲,外人一瞧,肯定覺得她不自重不知檢點。
若不承認,那志遠就是她被人侮辱而來,未婚生子和被人欺辱有何區別?
如果真論起來,都是名聲盡毀,其實還是有區別的,前者是她甘願不檢點。後者則是被人強迫。
被人欺辱的女子雖名聲不在,可和她自願與人無媒苟合比起來,還是被人欺辱要值得同情。再說,孩子父親不是李澤彥,她也能光明正大改嫁。
說實話,林琴兮在李家待得夠夠的了。
那李家夫妻只要一出事就往她身上推,李澤彥口中說得甜蜜,可一點不扛事,任由雙親欺負她,預設李家人往她身上潑髒水。她已經對他失望無比,之前願意忍,那是沒法子。現在有得選,明知李家是個坑,她瘋了才繼續往裡跳!
林琴兮心裡翻過種種情緒,很快平靜下來,她沉聲道:“姨母,你就算想留下我,也不要編這樣離譜的謊言毀我名聲。我和表哥是清清白白的表兄妹,他在我心裡就像哥哥一樣。兄妹如何能做夫妻?您對我有大恩,我一輩子都記得,也會報答你們。可若你再這樣胡說,我要恨你了!”
李澤彥:“……”兄妹?
就昨晚上兩人還一張床上極盡纏綿,依依不捨的約定一輩子也不忘記對方來著。
聽著侄女威脅的話,李母呆住,她是做夢也沒想到,林琴兮甘願認了自己被人欺辱的話,也不肯承認兒子是孩子親爹。
李老爺哪兒肯讓流有自家血脈的皇上重外孫子從眼前溜走,那不是孫子,那是一座挖不完的金礦!是一座登天梯,能讓李家從此一步登天!他立即出聲:“琴兮,府中的下人都可做證,當初你在府城生的孩子,穩婆還在呢。”
林琴兮絲毫不慌:“姨父,我敬您是長輩,可您也不能睜眼說瞎話。府中下人簽了賣身契,性命都捏在您手中,您說他們能做證,他們當然能。可這樣的證詞能作數嗎?”
最後一句,她問的是圍觀眾人。
圍觀眾人巴不得她和李家斷絕關係,且她如今是王府女兒,眾人就算沒有想娶她過門,但也沒必要得罪,當即紛紛附和。
李澤彥傻眼了,然後一臉悲憤:“表妹,我沒想到你一照富貴之後居然翻臉不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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