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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節(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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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必須想辦法救回媽媽,必須知道那一件事的真相。

要做到這一點,她就必須重生回到九月十日那一天,而且不能晚,必須是在傍晚之前趕回去。

要不然,她依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媽媽的生命逝去。

寫完了這個後,她又拿起筆,換了一頁紙繼續寫:

“2003年10月17日

這一天,千萬不要喝醉酒,千萬要鎖住門,千萬不要見到原勳。

如果你見到一個叫原勳的人,記得讓他滾。

無論你多麼悲傷絕望,無論你多麼需要一個懷抱來安慰,那個人都不是原勳,他只能讓你踏入永無止境的糾葛中,他會讓你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他會讓你沉淪到無邊的黑暗中。他是一個惡魔。

永遠記得要遠離他。”

她寫完,咬著筆仔細打量了一番,又覺得不對。

真得讓原勳針對離開嗎?

還有原修呢?

這樣是不行的。

她皺眉思考了一番,終於下了一個決定, 劃掉了之前的內容, 繼續寫道:“這一天,我喝醉酒, 喝醉酒的我, 看到了原勳。他抱了我,我沒有反抗,鑽到他懷裡哭了起來。

等我醒來的時候,一切都已經發生了。”

寫了這些後, 萬一自己重生, 應該是會重生到發生關係之後吧,這樣至少原修可以保住了。

既然原修保住了, 她可以任性妄為了。

“醒來後的我,很生氣。這個時候我該怎麼辦呢?他是個那麼兇惡的人,高深莫測, 有權有勢, 我一輩子都不是他的對手。他花心, 他兇狠,他在床上總是讓我不好過, 他就是故意欺負我, 他太壞了。這樣的男人,上床睡了就睡了,千萬不要嫁。就算嫁了,也肯定會離婚的。如果不離婚, 只能被他囚禁一輩子,當一隻小寵物!”

做完這些,她才徹底鬆了口氣。

如果想來,她人生中最大的遺憾,唯獨這兩件了,一個是母親死在自己面前,死因不明,成為疑案,多年之後依然不能破解,也導致自己後來根本無法接受原勳;二個是悲傷過度,酒後亂性,和原勳滾到了床上,就此珠胎暗結,只能奉子成婚。

如果這兩篇日記能夠僥倖保留下來,以後她有沒有可能見到?如果見到,她是不是能根據這兩篇日記重生到那兩個關鍵的時刻點,從而真正地改變後面的人生。

她如果真得和原勳懷孕了,堅決不在一起,可是如果那樣,她不是要帶著原修遠走高飛?

自己……年紀不大,未婚生子,能照顧好原修嗎?

她眼前浮現出原修那天性冷靜卻十分乖巧的小臉蛋,心裡泛起陣陣疼惜和不捨。她並不怕吃苦受窮,可是她應該自私地讓兒子跟著自己受罪嗎?

而且,原勳會允許嗎?

她想起原勳在書房裡和自己做過後,用冷淡的語氣扔下的那句話。

我的骨肉,絕對不能當父不詳的私生子。

如果他堅決不允許的話,她是不是應該把原修留在他身邊。

他這個人雖然很可怕,可是對自己兒子還是用心的,原家人也不會虧待原修。

但是如果這樣,自己豈不是還是無法彌補對原修的遺憾?

她咬著手指頭,糾結了半響,最後還是拿來了一頁紙,在上面寫著。

“2004年5月16日

我大腹便便,肚子裡懷著我的骨肉。

我愛他,很愛他。

我會把我一生所有的愛都留給他。”

寫完這個,她鬆了口氣。

這三個日記,如果她真能成功重生到了第一個,從而改變了一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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