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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三百給他,算是借給他的,他以後再還也行。」
冬麥:「娘,你可別說這話,他既然同意給三百彩禮,那心裡應該有數,實在不行,讓他去想辦法,怎麼也沒有拿你這裡錢的道理,再說了,實在不行,婚事辦得精簡點,我這是二嫁,也不一定非要怎麼大張旗鼓啊!」
胡金鳳:「二嫁怎麼了,二嫁也不能太委屈,反正怎麼也得給你一個像樣的婚禮。」
冬麥:「娘,這事回頭和他慢慢商量吧。」
接下來,沈烈動作倒是很快,按照鄉下的規矩,又過來未來丈母孃家幾次,過來送了三百彩禮錢,還送了六瓶酒、六條魚和六斤棗等,算是正式地把這門親事訂下來了,之後又讓人看了日子,說是下個月初六是好日子,到時候就把冬麥娶進門。這個時間有點緊,也就那麼十天的時間了,沈烈那裡一下子忙起來,收拾家裡,置辦結婚用品,忙得不行,還得抽空帶著冬麥去買衣裳。
婚事定下來後,家裡的氛圍就不一樣了,胡金鳳每天高興得合不攏嘴,說起來就樂,覺得自己閨女找了一個好女婿。
家裡其他人也都挺高興,唯獨謝紅妮,想說又不好說的,憋得難受,胡金鳳冷眼看著,根本沒搭理她。
這個時候村裡人都知道沈烈和冬麥定親了,自然說各種閒話的都有,最常聽的閒話自然是沈烈原來娶過孫紅霞,結果孫紅霞這裡沒進洞房就鬧著離婚。
孫紅霞她娘陳老丫說,沈烈就是個窮折騰,窮得要命,大家難免猜測,說冬麥嫁給沈烈豈不是要受窮,可看看人家送來的那禮,酒都是一水兒的西鳳酒,提來的肋條,那麼一整排,看著挺有錢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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