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開口定調,快刀斬亂麻?(第2/3 頁)
案和非法集資案併案進行調查後,基本可以確定兩起案件有聯絡,初步判斷天宏建築公司總經理周天殺害李狐,是為了獨吞李狐透過非法集資案集資的資金。而這一切背後的主使,是河坊市人大代表丶三界市企業家協會會長丶河坊黃金潔投資集團董事長周夢潔。
目前,三界市公安局正在透過相關線索,全力調查,收集證據,並且對周夢潔進行了監視,防止周夢潔外逃。」
「林書記,你說的這些情況,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
林毅的話音剛落,梁勉任便皺眉開口,找到了一個角度對林毅進行攻擊——他是市長,正常來說,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應該向他彙報案情情況,林毅也應該跟他通氣,說明案情情況。
嚴克沒有彙報,表明嚴克無組織無紀律,不向主管領導彙報,林毅不通氣,表明林毅不團結班子成員,搞山頭主義。
聽到梁勉任的話,齊宏偉丶秦勇丶魯明銳和羅峰,均是將目光投向了林毅。
林毅面色平靜道:「梁市長,根據市公安局掌握的資訊,你和周夢潔關係親密。為了保護你,按照避嫌原則,執行保密條例,我指示嚴克同志,不向你彙報非法集資案的情況。」
「嘶……」
聽到林毅的話,梁勉任氣得倒吸一口涼氣,卻沒有反駁。
雖然他在幾年前就已經離婚了,跟哪個女人在一起,都不存在個人生活作風問題,但他和周夢潔的關係基本屬於半公開的,林毅提出避嫌這個理由,他根本沒法反駁。
就在這時,魯明銳問道:「林書記,你剛才說,確定李狐失蹤案和非法集資案有關係,判斷周天殺死李狐是為了獨吞非法集資案的資金,以及懷疑幕後主使是周夢潔,這些都有確鑿證據嗎?還是說,這些只是你和三界市公安局的主觀判斷?」
「魯市長,我們目前只掌握了一些線索,還沒有確鑿證據。」林毅說道。
「你說了半天,沒有確鑿證據,有什麼意義?」
魯明銳當眾指責了林毅一句,然後提議道:「齊書記,我認為,您之前說得很對。這起案子不能再拖下去了。昨天,我和梁市長也討論了這起案子,商議出了一個可行的解決辦法。」
「什麼辦法?」齊宏偉明知故問,他早就聽梁勉任彙報過了。
魯明銳看向梁勉任,道:「梁市長,你來彙報吧。」
「各位領導,本來,因為避嫌原則,我不該參與這起案件的討論。但按照林書記剛才所說,他和三界市市公安局認為周夢潔女士是幕後主使,只是主觀判斷,那我就不用避嫌了。」
梁勉任不忘諷刺了林毅一句,才進行彙報,「我和魯市長商議,周天殺害非法集資案犯罪嫌疑人李狐,極有可能就是非法集資案真正的幕後主犯,目的可能和林書記說的一樣,是為了獨佔非法集資案的資金。雖然不知道周天將資金轉移到了哪裡,但周天名下的資產規模不小,如果拍賣變現的話,可以支付受害者一部分本金,可以給受害者一個交代。
鑑於以上原因,為了儘快處理非法集資案,我和魯市長綜合考慮,建議將周天定為非法集資案的主犯,用周天名下的資產支付受害者的本金。」
「我認為這個方案可行,秦市長丶羅局長,你們怎麼看?」齊宏偉再次開口定調。
按照民主原則,今天會議只要有四人同意,就可以透過樑勉任剛才提議的處理方案。
現在,他和魯明銳丶梁勉任都同意了,只要秦勇和羅峰兩人之中有一人同意就可以,壓根不用去考慮林毅的意見,就可以快刀斬亂麻,解決非法集資案的問題!
而市公安局局長羅峰是齊宏偉的人,怎麼可能有意見?
「我不同意這個方案!」
下一刻,不等秦勇和羅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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