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節(第1/4 頁)
繼而。
“滴”一聲。
李立文律師,毫不留情地轉開頻道,換成個法律科普節目,津津有味地觀賞起來。
彷彿對剛才的一切慘劇,早已習慣視而不見。
作者有話要說: 又是圓伏筆和埋伏筆的一章orz
以及,為了防止各位姐妹覺得突然或者不記得曾經有線索被提起過,我給大家引個路:
第一次提及綁架是在第十二章。
鍾秀女士第一次提及和steven的糾葛在第十五章。
蔣成第一次發現“替身”嫌疑在第三十四章。
以及,其實之前一直有姐妹在評論區說蔣成愛發脾氣,亂砸東西,甚至也有好心姐妹私信我問他動手打陳威是不是有暴力傾向(捂臉),之前一直不好明說,寫到這裡,終於能給成崽“澄清”啦。
其實在當時的綁架事件之後,他一度產生了很嚴重的心理問題,如果姐妹們細看注意過,就會發現,其實在他的回憶裡(在香港受傷後的夢),六歲到十歲這個階段,從對父親言聽計從到反抗和輕侮,實際有個很劇烈的轉變,而綁架事件就是一切的□□。對於小蔣成而言,他其實是不理解父母為什麼對他這麼“不作為”,導致他被迫去經歷那些血腥的。而父母對他的縱容,甚至允許他自己決定自己的婚姻,接受舒沅作為兒媳婦,其實一定程度上,也有對於險些失去這個兒子的心理彌補。
成崽一直對這件事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陰影,只是他從來不說。
所以他極度怕痛,討厭受傷,討厭幽閉的環境——如果細看過兩人的回憶篇,會發現成崽對於舒沅被關在器材室那件事,表現的是最暴躁的。無論是踹門、斥責、質疑她為什麼不反抗。除了對舒沅的怒其不爭之外,還有一些對自己童年的壓抑回憶在作祟。
八歲的小朋友,真的很害怕。
如果說校園暴力是沅沅子的心魔,那麼這次綁架案,就是成崽最大的噩夢,不願意提起,努力隱瞞,要讓自己過得很好賺很多錢,都是為了拯救小時候那個遍體鱗傷,躺在小黑屋裡的自己。
希望你們能喜歡這樣缺點很多的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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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雖然當天晚上, 話題並沒偏離,確實只繞著舒沅那場官司打轉。
但整場飯局下來,她還是吃得有些心不在焉, 幾次逢著那位李律師主動發問, 抬起頭, 都是狀況外的呆懵表情。
還好有蔣成在旁圓場, 事無鉅細地補充說明。
那位李律師遂就證據蒐集和法庭辯駁等等事宜上為他們做了詳細解釋,末了, 又提出一個此前他們極少注意到的“盲點”。
“我想你們應訴的思路, 是不是太單一了?”
李立文嚴肅道:“在國內, 據我瞭解,給名譽侵權下的定義, 指的是‘文學作品、通告文字或著等等其他形式’對於原告方已、經產生了名譽上的消極影響。但我聽舒小姐你的說法, 本身你的原著裡, 其實並沒有明確指向這些被告的真實資訊,所以,讓人把這兩件事牽連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