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第1/3 頁)
老子要把你丟掉!!!!
“那個……”
因為隔壁的氣氛好像有點緊張,熊小時出聲很小。
見何閱不理她,辛巴還在盯著她,她只能自己伸著胳膊想用筷子把肉往辛巴嘴邊送。
但由於她的胳膊太短,趴到陽臺邊上也還是差一點,筷子也漸漸拿不穩,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一塊肉從筷子中間掉了下去。
辛巴:“嗷!!”
熊小時: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tat
何閱冷眼看著小短腿費勁地抻著胳膊伸呀伸,辛巴又控制不住地蹬著後腿想往對面撲呀撲,最後他還是伸手要過了熊小時手裡的盤子,正眼看了看小短腿:“喂。”
“稍等。”
熊小時掏出手機,朝他擺手讓他安靜。
何閱:………………
誰給她的狗膽?!!!
他端著新盤子就轉身往屋裡走,辛巴仰著臉跟在他後面。
他回頭,惡狠狠:“吃什麼吃?!老子還沒吃飯呢!餓肚子吧你!”
幾秒後。
何閱:“你叫一聲,叫一聲我就給你吃。”
辛巴:冷漠。
無心顧及隔壁的吵吵鬧鬧,在看到來電顯示是【方老師】以後,熊小時趕緊跑回安靜的臥室接通。
電話裡:“檢察院已經認定茂遠就是兇手,今天下午決定起訴了。 ”
一句話,讓熊小時措手不及。
沒等她想好該說什麼,方政接著說:“我現在正在檢察院看案卷材料,發現了幾個我們之前沒有掌握的資訊,重要的內容已經拍成照片,發給你了。”
他唉聲嘆氣地說完,又想起來要補充:“你這兩天辛苦了,今晚早點休息,具體情況,週一回辦公室再說。”
在他說到發了照片的第二秒,熊小時就衝到電腦前,開啟了郵箱。
“這是什麼?”
她快速的看完第一張,語調幾乎不穩:
“我沒聽說孫茂遠偷過東西啊!”
“唉,怪我,沒跟你說。”
他聲音頹靡地慢慢說:“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向我們提供的,都是最基本的案件情況,這種有關嫌疑人的詳細資料,如果我們沒有要求,他們不會主動提供。”
他又嘆了一聲氣:“說到底,我們和檢察院的立場是衝突的。他們尋找的是能夠讓嫌疑人定罪的、對嫌疑人不利的證據,而我們尋找的是能夠讓嫌疑人脫罪的、對嫌疑人有利的證據,他們自然不會願意讓我們順利……”
欲言又止著,他突然想起來:“既然已經到了這個階段,我回頭會再領你跑幾趟檢察院,熟悉一下環境,認一認幾個檢察官的臉。”
“做好準備,這個案子,很有可能要打到最後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酒精開始起了作用,結束通話電話很久,熊小時都回不過神。
她有些遲鈍地開始看照片裡的檔案,看著看著,一股真實的挫敗感湧現了出來。
她太沒有經驗了。
所有的分析都源自那幾張資料,以為那些就是全部。翻來覆去地看現場勘驗檢驗的筆錄和照片,把上面的的每一個字、每一幅圖都摳得透徹,自以為已經掌握了一切。
現在馬後炮地看著更加全面的案件資料和偵查過程,再思考——刑偵總局就是再厲害,怎麼能在一天的時間內就找到了孫茂遠這個嫌疑人?肯定是檢查出了現場毛髮的dna,並且在資料庫中找到了對應者,繼而搜查了他的家,才發現了他住所附近的鞋,這個順序才是合理的。
但在之前,她怎麼就完全不奇怪呢?
怎麼一丁點該有的敏感都沒有呢?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