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第2/3 頁)
辛辛苦苦寫了好幾天,你怎麼能就看一眼,就說半頁都不能用?人家多難過呀~”
用的是調侃的語氣,說的也很輕鬆,但誰都能聽出來他是站在哪邊。
但是熊小時她完、全、不、生、氣。
:)
不用她幫忙修改真是太好了呢。
喬桐寫的東西從根基上就全都是被蟲子蛀出來的洞,如果真要改,那基本就是推翻重新來。有那個時間,她能多研究多少新的法規?
再說,田桃是懶得管,老周是不願摻合小姑娘間的這些雞毛蒜皮,但他們又不是真的糊塗。這事兒她到底有沒有錯,在場的人那不心裡跟明鏡兒一樣?
最重要的是!她已經打定主意要辭職了!
跟這裡的人搞好關係屁用都沒有!
跟這兩個人計較,只會阻礙自己的個子長高!
想到自己到156cm後就怎麼都不肯往上竄一點的身高,熊小時趕緊拿出今早沒來得及喝的牛奶。
剛打算擼開吸管,辦公室的玻璃門被推開,熊小時的直屬上司方政埋頭走了進來。
眼鏡腿纏著膠布的眼鏡滑到鼻尖,襯衣的扣子從扣上的第一個開始就錯了一個位,頭髮也比昨天更油了,幾撮幾撮的粘在一起,都能看到頭皮,邋遢得無法形容。
但他說出的話卻立馬讓熊小時丟開了手裡的吸管。
他說:“我接了一個案子。”
熊小時緊接著合上了電腦。
雖然辭職已定,但畢竟到了大悟,就算辭職,出於禮貌,也該先跟完一個案子再說。
對她來說,經驗這種東西,永遠是不嫌多的。
“案件資料已經從檢察院那裡帶回來了。”
方政從檔案包裡費勁地抽出了一本檔案,握在手裡發起愣,像是忘了接下來要說什麼。
熊小時察言觀色:“方老師,我去大家都影印一份?”
“哦,哦,好。”
方政舒了一口氣。
他剛才正在猶豫是不是自己先去影印,熊小時主動提出,總算是解了他的圍。
等熊小時拿著資料去影印,他才想起來還沒說案子來源。
“被告是我的老鄉,算起來,他媽媽還跟我是遠房親戚。”
他說著,開始唉聲嘆氣,“第一次到城裡,竟然是因為兒子進了看守所。唉。能幫著就幫點吧。”
熊小時藉著影印的時間翻了翻。
這可不是什麼能幫就幫點的案子。
這是入室搶劫殺人案……
把影印好的資料裝訂分類好,她一個抱著7人份的資料分發下去。然後抓緊時間,開啟電腦開始做案件的要點梳理。
嫌疑人,孫茂遠,男,22週歲,池鷺市池鷺村人。
今年1月初來到熊貓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風堂”的網咖當網管。
20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隨打工結束後回家的女性死者劉戈,趁其開門時強行將其挾持、闖入其家,由於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連刺數刀將其殺害,並搶走了死者的錢包、手機,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錢物品。
負責調查這個案子的是熊貓市刑偵總局的重案二組。
目前,收集到的證據包括:
1.留在案發現場的大量血腳印。
鞋號41號,與嫌疑人的鞋號相符,且重案二組探員已經找到了那雙沾著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丟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裡。
2.目擊證人。
證人聲稱案發當晚,他在死者樓道下的路燈旁和一個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後發現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跡。據描述,那是個“穿著黑色外套,個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