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他在毀謗我,他在毀謗我啊!(第2/3 頁)
,此事與微臣,可有任何的關係?”
嗯?
我特麼?
聽到李斯的回答,眾人當即一怒。
這分明是有人親眼目睹的事情,你竟然敢矢口否認?
“李相,何以如此信口雌黃?”
那人忍不住怒道,“此事,可是有人親眼看到了,而且還不止一人!李相竟然當著陛下的面,如此否認?是要欺君不成?”
“欺君之談,何其謬也?”
李斯聽罷,卻仍然是不慌不忙的言道,“敢問我如何欺君了?”
“我等可以找到親眼目睹李相與馮相爭執的證人!”
那人怒道。
“既如此,又如何?”
李斯說道,“我與馮相爭論,不知犯了哪一條的大秦律例?”
嗯……嗯?
我特麼?
聽到李斯的話,那人不禁面色一怔。
“這朝廷的大臣爭論,是如何違背朝廷的法度了?“
李斯看著那人,繼續問道。
這,還真不違背法律……
秦朝的律法對官員的管轄還是比較嚴格的,如果官員敢當眾動手互毆,輕則要受到罰金,乃至於剃去眉毛等懲戒,甚至是判罰坐牢。
比如劉邦和夏侯嬰醉酒互鬥,那按照律法就得判刑!
結果劉邦逃跑了,就只有夏侯嬰自己蹲了一年的監獄。
後來還是在蕭何的求情奉勸之下,勸說了縣令,減免了他的刑法,畢竟夏侯嬰的駕車技術不錯,很讓縣令滿意。
而朝廷的律法規定官員不得互鬥,但是,卻並沒有規定,官員不準爭執!
爭執,違什麼法呢?
“如不是你出口蓄意羞辱,激怒馮相,馮相何以至此?”
那人聽了,不甘說道,“陛下,臣請求陛下詳查此事,還馮相一個公道!”
“陛下!”
李斯聽了說道,“微臣可並不記得微臣說過什麼蓄意激怒和羞辱馮相的話。如有,那微臣甘願領罰!不如,就請陛下召馮相前來,如來,微臣自願對峙!”
我特麼?
聽到李斯的話,一幫老秦權貴們紛紛一怒。
你這分明是知道馮相人昏闕了,你還要讓他過來當面對質?
你是畜生吧?
“李相這話,聞之令人發笑!”
那人喝道,“你分明是知道馮相自從被你氣昏之後就一直昏厥,你竟然還說讓他來當面與你對峙?”
“嗯?你說馮向自從和我對話之後就一直昏闕?”
李斯聽了,冷冷一笑,“那你又如何知道,是我把馮相氣昏的?你未曾和馮相說過一句話,又如何確定是發生了何事的?”
什麼?
這……
聽到李斯這一番話之後,那人不禁一陣語塞。
沒錯啊……
你都沒有和馮去疾說一句話,你怎麼確定是因為我跟他說什麼話,然後他被氣暈的呢?
“那難道馮相被氣的昏闕,除了你之外,還有第三人不成?”
那人不甘說道。
“你為何認定,他是被氣昏的?”
李斯聽了,繼續反駁追問道。
“不是氣昏的,如何到現在都不醒?”
那人也追問道。
“他一把年紀了,頭昏眼花不也正常嗎?”
李斯說道,“莫說他了,這尋常人說不定因為什麼而頭昏眼花,事情不也是常有的嗎?難不成有一人從你門口路過而暈倒了,那就是你故意為之,若是他不慎死了就是你殺了人了?”
“你……這……”
聽到李斯的話,那人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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