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第1/4 頁)
星期天下午,林卉她舅媽的妹妹張秀麗來了。
張秀麗只有三十二歲,因為沒有好好保養,看起來像四十歲的樣子。不過她看起來慈眉善目的,笑起來眼睛眯眯的還挺好看。
“阿姨,我家就麻煩您了。”林卉給張秀麗遞上一杯熱茶,還把家裡最好的一把椅子端來給她坐。
張秀麗有些不好意思,“使不得使不得,我來是幹活的,又不是來做客的。”
她把茶喝完便從林成慶手裡接過小峰。
可能是她沒生過小孩,所以特別喜歡小孩,何況小峰還是個未滿週歲的奶娃娃,她抱在手裡稀罕得緊。
林成慶見張秀麗喜歡孩子,他臉色好看了些,從牆角拿把鋤頭,說:“你帶著孩子,我去油菜地鋤鋤草。從明天起,我就得去修路,小峰就勞煩你了。”
張秀麗紅著臉說:“我既然是來帶孩子的,肯定會盡心,你放心吧。”
林成慶點了點頭,轉頭看向林卉,“你趕緊收拾東西,芳茹等會兒就要邀你上學了。你在學校一定要好好讀書,家裡的事別操心,都安排好了。”
林卉見她爹臉色好許多,還說了這麼些話,便笑著“噯”了一聲。
她覺得,她爹應該是放心把小峰交給張秀麗阿姨的。
沒幾天,班上所有同學都知道林卉和陳蘭現在不是一家人了,平時沒事就笑著議論她們倆。
因為林卉成績好,有一半同學向著她,說她終於可以不當陳蘭的姐姐了。
當然也有一半人喜歡和何美華這種當官的女兒在一起玩,自然向著陳蘭,說陳蘭終於不用在林家吃苦,可以去縣城享福了。
林卉懶得理會這些,一心讀她的書,另外再好好學唱歌和跳舞。
上文藝課時,何美華又因為跟不上節奏被林卉踩了幾腳,何美華打算好好收拾林卉一番,卻苦於沒有辦法。
陳蘭給她出了一個主意。
星期五的晚上,黃老師來給大家上課,何美華還蹲在地上翻著書包,翻著翻著就哭了起來。
黃老師皺眉道:“怎麼了,何美華你還上不上課了?”
何美華哭道:“黃老師,今早我爸給了我八塊五毛錢,現在怎麼都找不著了!剛來這裡還在呢,因為我來得最早,尋思著沒什麼事,我就拿五毛錢出去買零食吃,這一回來就……就不見了,嗚嗚……”
黃老師心裡一驚,她瞅了瞅大家,有點不敢相信,難道這二十幾個人之中還會有小偷?她覺得唱得好不好或跳得好不好是次要的,人品才是最重要的。
她最討厭人品不正的人!
“何美華,既然你丟了錢,那你還記不記得你那八塊錢是啥樣的,是一塊一塊的,還是五毛五毛的,或是一毛兩毛的?”
“都是一塊錢一張的,每張上面還有我寫的‘何’字呢!”
黃老師慍著臉,嚴肅看著幾排女主,“這樣吧,要是有誰拿了就自個兒站出來吧,這樣我至少不報給學校,你也只不過不必來上文藝課,不會被學校點名通報批評以至於將來在同學們面前抬不起頭來。”
大家異常安靜,沒有誰站出來。
林卉在想,這個何美華到底是真丟了錢還是在找事?
平時何美華大手大腳花錢,八塊錢對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可她此時卻哭得那麼委屈,好像掉了幾十上百塊。
黃老師見無人站出來,還挺詫異的,心想難道這個小偷真的不怕被搜出來?
黃老師是不會放過小偷的,說:“這樣吧,你們退後,我和何美華來搜布包。”
大家都穿著舞蹈服,根本沒有口袋,只能搜包,而且大家布包裡都是裝幾件剛才換下來的衣服。明天就是星期六了,大家錢都花得差不多,如果有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