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心若頑石(上)(第1/2 頁)
哥譚雨夜。哥譚的雨總是細膩又綿長,帶著蝕骨銷魂的冰冷,雨線在燈光的照耀下像一張灰濛濛的網,當接近地面時,每一滴雨落在地上都會濺起微小的水花。
引擎聲從黑暗小巷的盡頭響起,伴隨著輕微的水聲,輪胎壓過不平整路面時發出的細微響動越來越近,當晃眼的車燈出現在警察局的後門時,戈登知道,自己要有麻煩了。
一輛加長的豪車停在了戈登面前,他看到車窗玻璃中步槍槍管的反光,後視鏡裡一個人對著他點了點頭,誰也沒有說話,整個過程如同哥譚的夜晚一樣安靜。
戈登深吸一口氣,他伸手摸了摸腰上的手槍,儘管那手槍剛剛換了新的配件,可也絲毫不能帶給他任何安全感,在這座城市裡,警察並不能靠他們的槍獲得任何執法權,甚至連自保都做不到。
一個穿著黑西裝的男人走了下來,為戈登開啟車門,戈登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現在是晚上9:12,他又要錯過和芭芭拉一起的晚餐了。
最終,戈登還是走上了車,車輛啟動的時候,他看向窗外,商店招牌的霓虹在視野內一閃而過,留下紅藍交界的光輝痕跡,雨滴打在車窗的玻璃上,把這些光芒模糊一片看不清的光暈。
戈登說:“我要見的人是誰?”
“等你見到了就知道了。”坐在副駕駛上的人回答他。
在開到有些崎嶇的路上時,車輛有些搖晃,車燈照在不同的建築物上不停的閃爍,很快就拐進了一條戈登沒有來過的巷子裡,他知道這裡應該是在東區,而且是在東區最危險的邊緣地帶。
他下車,黑西裝領著他走到一所公館的門口,大門前站著兩個人,手裡都拿著槍,其中一個人走上來,戈登把雙手交疊放在額前,那個人拿走了他腰上的槍,上下搜查了一下他的身上,確定沒有任何武器之後,戈登跟著帶路的人走了進去。
這座公館裝修的很豪華,內部燈火通明,但卻沒多少人,戈登上了二樓,領路的人一開啟門,戈登就看到了一個頗為魁梧的背影,他知道,那是薩爾·馬羅尼,東區新晉的大頭目。
馬羅尼轉過來,他長得並不帥,顯得有些兇狠,嘴角總是狠狠的向下,而眼角卻總是有些邪惡的向上吊著。
他轉著手上的戒指說:“警長,請坐,很冒昧今晚請你過來。
“我都不知道現在的黑幫成員是怎麼了,你們一個個彬彬有禮,好像比我還像個警察。”
戈登的這句回話很無禮,他也並沒有依照馬羅尼的意思坐下,而是直挺挺的站著。
馬羅尼的表情陰晴不定,但看起來他似乎並沒有介意戈登的冒犯,他說:“我請你過來,是想和你談一筆生意,你知道的,就像黑幫經常談的那種。”
“我不和黑幫談生意。”
“哦?”馬羅尼笑了起來,“這種說法倒是很新奇,我聽過你們當中有的人說我開價不夠的,可我從來沒聽到過,有人不想和黑幫合作的。”
“事實就是這樣,我不和任何黑幫合作。”
“那你為什麼要參與到教父的生意裡?你的外勤小組應該沒少在他的私人監獄這條線上撈錢吧?”
“我只是在當一個警察,打擊犯罪是警察的天職。”戈登說。
他說的是真心話,就算他知道他抓進去的那些罪犯,也不過是給教父帶來更高的流水,但是他本身的行為確實就是在抓捕罪犯,如果這種行為能給他帶來利潤那更好,可如果不行,戈登也會一直堅持下去,畢竟沒這個生意的時候,他也是這麼做的,並且也是唯一這麼做的。
“我的條件很簡單簡單,到你什麼都不用做就行,你只需要拖下去,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攔住外勤小組的人出去。”
馬羅尼攤開手說:“多麼簡單!你要做的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