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第4/5 頁)
一名群眾幫腔道。
中尉搖了搖手,沒有答話,跳上了消防車。
轄區派出所所長正在現場維持秩序,攔住氣勢洶洶的群眾說:“消防監管是我們派出所的責任,我算是吃不了兜著走了,行吧。要不是咱們的消防官兵動作迅速,燒掉的可不止這一棟房子。”
群眾看了看這一片房子挨著房子的格局,心想派出所所長的話還真是所言非虛。春天的風力雖然不大,但是若不是及時控制住火勢,勢必要“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看看吧,今晚的風力還算不小呢。”派出所所長拿出手機,把天氣情況給大家看,“一旦火勢擴大,消防車還進不來,那可真就不堪設想了。哎,不過現在已經夠不堪設想的了。”
不一會兒,先期冒著房屋坍塌危險進入現場進行情況核實的民警,從還在冒煙的房屋空架子裡走了出來,派出所所長連忙跑過去詢問情況。
“大概看了下,五個人,全死了。”民警沉重地攤了攤手說,“家裡燒得乾乾淨淨。”
“大事件啊,快報省廳吧。”所長六神無主地說。
從雲泰市回來,韓亮已經疲憊不堪。我們囑咐他休整兩天,而我們在第二天一早就趕去了龍番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參加每天上午照例召開的專案組分析碰頭會。
專案組會場裡氣氛非常緊張。
兩起確定是命案,一起疑似命案正在立線偵查,對一年只有幾十起命案的省城來說,未破案件比例未免大了一些。分管刑偵的趙其國副局長壓力最大、責任最大,也是在專案組裡最坐立不安的人。
“就沒有絲毫線索?”趙局長在壓制著內心中的怒火。
主辦偵查員搖搖頭說:“幾起案件都一樣,排查了所有的社會矛盾關係,完全沒有作案的嫌疑物件。嗯,更直白點說,三名死者的行動軌跡都不是非常清晰,去現場的目的都還沒有查清楚。”
“通訊呢?網偵呢?”趙局長問。
網偵、信通的支隊長也都搖了搖頭。
“反正該查的,都已經查了,絲毫沒有頭緒。”偵查員說。
“我覺得,這樣各自為戰終究不是辦法,還是應該併案偵查。”我插話道。
“可是併案需要有依據啊。”一名偵查員反對我的看法。
“怎麼就沒依據了?”我說,“都被動物咬噬了啊!這麼明顯的共同點!”
“動物咬噬這個,還是有點站不住腳。”偵查員說,“你看,蘇詩是被擊打以後,意外跌落到流浪動物收容所裡的,這沒問題吧?而且兇手和蘇詩有追打的過程,那麼就說明蘇詩在山坡上被擊打後跌落院內是一個偶然行為,往山坡上跑也是蘇詩自己自主的逃跑行為,並看不出兇手有故意把她弄進去給狗咬的動機。”
“是啊。”另一名偵查員說,“樂天一那案子就更別提了,活著進入了虎園,沒有呼救的過程,查到現在,我覺得是自主行為的可能性更大。劉三好是被人殺的,但是被拋進下水道應該是一種藏屍行為,是為了延遲案發時間,並不是故意給老鼠咬。”
“若是藏屍行為的話,沒必要脫光屍體的衣物,而且衣物還放在那麼顯眼的集裝箱裡啊。”我見前兩者都無法反駁,於是開始反駁劉三好案件的動機。
“衣服不會引起報警,而屍體會啊。這就達到了延遲案發時間的目的。”偵查員解釋道。說老實話,這個解釋我還真的沒法反駁。
“而且這幾個案子的不同點也挺多的。”偵查員接著說,“物件選擇上是不同的,三名死者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身份不同、性格不同、生活區域不同,完全沒有規律可循。作案手段也不同,蘇詩是被磚塊砸傷跌落後死亡的,樂天一則沒看見什麼人為損傷,劉三好又是被銳器刺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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