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第2/6 頁)
個路燈杆爬上來的話,正好可以從窗戶進來。”
“是啊,地面載體不太好,能發現有足跡就不錯了。”林濤說。
“也就是說,我們掌握了犯罪分子的足跡?”我說,“那同型別的鞋子在找嗎?”
“正在找。”榮支隊說。
“不僅僅是足跡。”李蒙說,“我們在路燈杆上還發現了一枚手印,應該是犯罪分子所留。”
李蒙播放了一張ppt,顯示路燈杆的區域性特寫,果真有一枚汗液手印。而且,手印的掌紋和指紋都很清楚,具有明確的比對特徵。
“有證據就好辦多了,甄別犯罪嫌疑人也容易很多。”我滿意地說,“不過,你們是怎麼確定這枚手印肯定是犯罪分子的呢?”
“案發時間是週六晚上,而週六晚上十點半之前,我們汀棠市一直在下雨。”李蒙說,“這枚手印能夠留下來,沒有被雨水沖刷掉,說明是在十點半之後、路燈杆已經乾涸後形成的,這是其一。法醫說死者死亡時間是晚上十二點左右,而週日上午八點我們就開始勘查現場了,別人再在這裡留下手印的機率很小,這是其二。這裡雖然是別墅區的中央,但是路燈杆的位置是在灌木叢中,如果不是要用這個路燈杆作為攀登工具,是不會鑽到灌木叢裡摸路燈杆的,這是其三。”
“很有道理。”我非常贊同。
“所以,我們認定這是犯罪分子留下的手印,依據充分。”李蒙說,“他攀登路燈杆,從二樓窗戶進入,殺人取物後,從正門離開。”
“樓梯上滴落狀血跡的方向,也證實了這種推斷。”法醫趙永說。
“那法醫檢驗的情況呢?”我問。
趙永走到會議室前端,開啟屍檢情況ppt,說:“法醫檢驗工作在這起案子裡比較簡單。透過對現場血跡的分析,死者躺在自己的床上沒有任何移動,遭到了直接致命性打擊,打擊位置是頭部。”
“晚上十二點左右死亡?那應該是睡眠狀態。”我若有所思地說。
“是的。根據死者的屍體現象、屍體溫度和胃內容物分析,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週六晚上十二點左右。死者被第一次打擊後,就直接失去意識。”趙永放出死者血肉模糊的側臉,說,“死者是側臥睡眠,被鈍器打擊頭部十一次,全顱崩裂,瞬間死亡。”
全顱崩裂是一種嚴重的顱腦損傷,一般在交通事故、高墜等事件中常見,一個人體在被鈍器反覆擊打頭部的時候,也有可能會形成。全顱崩裂,是指顱骨多處嚴重骨折,導致顱骨的外形基本崩塌。這樣的損傷會導致死者的面部嚴重變形,看起來觸目驚心。
“十一次?都有挫裂創嗎?”大寶問。
“只有兩次打擊形成了挫裂創,但因為全顱崩裂,現場還是流了不少血。”趙永說,“我們分析作案工具應該是圓頭錘子。這種工具死者家裡沒有,肯定是兇手自帶的。死者一共就這麼多損傷,其他部位沒有損傷。因為只有這一種工具,所以一個人可以完成全部作案過程。”
“打了十一次,只形成兩處挫裂創?”我陷入了沉思。
“痕跡檢驗這邊一共在室內發現二十一枚足跡,有左腳的也有右腳的,但花紋都是一致的。”李蒙打斷了我的思路,說,“是運動鞋,新鞋無磨損。”
2.
現場勘查和屍體檢驗情況到這裡基本就介紹完畢了,大家思考的在思考,做筆記的在做筆記,會場恢復了平靜。
我看見程子硯像是有問題要提,但是似乎不知道怎麼開口,於是我鼓勵道:“小程有問題嗎?你說說看。”
程子硯臉一紅,說:“哦,我聽陳處長說,一開始對這起案子的偵破工作信心滿滿,是因為有完整的監控錄影?”
榮支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是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