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第2/6 頁)
怕是不好排除。”我說,“我這邊有幾個疑點始終是沒法解釋的。”
“你說說看?”趙局長的神色重新凝重了起來。
“有幾個方面的疑點吧。”我開啟現場周邊的地圖,說,“你們看這張地圖。埋屍點在金娟住處和萬林住處之間的田地裡。我們重建一下現場。萬林從家裡到金娟家,金娟跳樓,萬林夾著金娟去埋屍。剛才說了,萬林是一手夾一個的方式帶了金娟和狗的屍體去現場的。那麼,他的鐮刀是什麼時候帶去現場的?沒有鐮刀是怎麼殺狗的?如果是後來取刀殺狗,一來不符合臨時起意的特徵,二來無法一手夾一具屍體。如果是跳樓後沒管屍體,直接回家取鐮刀,再回來挪動屍體,也不符合心理狀態,風險太大。所以想來想去,怎麼都解釋不了屍體、鐮刀和鐵鍬。唯一可以解釋的重建順序就是:帶著鐮刀去了金娟家,金娟墜樓,扛著金娟屍體離開,發現狗,殺狗,拖著兩具屍體去現場,返回家中取鐵鍬,埋屍。”
“有道理。”趙局長說,“如果之前的分析都是對的,也只有這個順序了。那萬林為什麼要帶鐮刀去找金娟?說明他的意圖就是殺人?”
“只有這樣解釋了。”我攤了攤手,說,“第二個疑點,是死者的衣著情況。除了高墜形成的胸罩斷裂,死者其他的衣物都是整齊的。而且,是一種在家裡穿睡衣的狀態。可是,和這種衣著狀態格格不入的,是死者穿著一雙慢跑鞋。剛才我看了林濤拍來的死者家裡的照片,明明是有拖鞋的,可是死者沒穿。死者在家裡會穿一雙慢跑鞋嗎?還是光腳直接穿雙慢跑鞋,這不合理。”
“有道理。”林濤說,“我現在也在懷疑死者是不是在家裡墜樓的。”
“你不是說窗前凳子上有足跡嘛。”大寶說。
“這個確實是死者新鮮的足跡。”林濤說,“不過,為什麼左、右兩腳都會踩到凳子上,我一直想不明白。如果是作為臺階來跳樓,一腳踩上去,另一腳就可以上窗臺了。現在我想明白了,如果死者是腳踩在凳子上繫鞋帶的話,分別要搭上左、右兩腳,就可以形成了!而且視窗、窗臺的痕跡,都沒有直接提示死者是從窗戶跳下去的。”
“如果死者是急著要去見一個人,又不在家裡見。”我說,“這是個很講究衛生的女人,那麼她就有可能急著踩在凳子上換好鞋子,然後去外面見。天氣冷,穿得少,見面的地方不會太遠。”
“有道理。”大寶轉了風向。
我開啟幻燈片,接著說:“還有第三個疑點,就是死者的一些不惹人注意的小損傷,大約有三處。第一處,是死者右手中指近側指關節的脫位。請大家注意,只有脫位,沒有骨折。那麼我們知道,指關節是橫平面的,也就是說,只有在橫向平面的作用力,才會讓指關節脫位。如果是墜落導致的摔傷話,無論怎麼摔,作用在右手中指都是縱向的作用力。而且,其他手指並沒有任何損傷。總結一句話,墜落無法形成這一處小的損傷。第二處,是死者雙側手掌掌心都有縱行的、細小的表皮剝脫。這些細小的、縱行的表皮剝脫,平行排列,間距一模一樣,非常規則。這隻有雙手同時抓握一種表面有規則縱行突起的物體時才會形成。結合現場地面的情況,更不可能是摔的。在我的腦海裡,我覺得她是抓握了類似螺紋鋼的東西,而且抓握力很大,才會形成這樣的小損傷。可是,在死者家裡的照片上,我們沒有看見類似螺紋鋼的東西。”
“確定沒有。”林濤說。
“第三處是死者腳踝內側的小片狀皮下出血。”我說,“這損傷微小,不容易被人重視。它是由表面光滑、柔韌的物體造成的,比如徒手。而且,雙踝內側的損傷是不可能在墜落過程中同時形成的。我們接觸的高墜現場很多,絕大多數都是經過工作後找不到任何疑點。而這起案件,雖然根據目前情況可以有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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