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第2/5 頁)
濤的微信上,然後讓林濤把照片傳回省廳吳老大那裡,進行分析。
“你確定這張合同是文化寫的嗎?”我問。
“梁超說,按照他的規矩,誰來集資,就自己抄寫之前擬好的合同。”偵查員說,“梁超確認當年是文化自己來送錢的,所以合同應該是文化自己抄寫的。”
“那就安靜地等吳老大的訊息。”我說。
“別安靜,先讓重案隊派人去把文化給控起來。”趙局長說,“省得跑了。”
等待的時間過得最慢,我們坐在專案組裡,看著天色慢慢暗了下來以後,吳老大的電話才打了過來。
林濤一臉嚴肅地接完電話,沮喪地說:“吳老大的檢驗結果出來了,根據現場鐵箱上的字型和合同上的字型,排除了鐵箱上的字是文化所寫。”
“排除?會不會是偽裝字跡?”趙局長連忙問道。
大家都是一臉沮喪,心涼了半截。
“不會。”林濤說,“檔案檢驗就是幹這個活兒的。在檔案檢驗專家的眼裡,再怎麼偽裝字跡,都是可以發現共同點的。吳老大是全國知名的文檢專家,這個不會錯的。”
“沒事,我們有個問題忽略了。”我胸有成竹,說,“這個案子不可能是文化一個人作案。那個箱子雖然只有五十斤,但是體積大啊,一個人要移出五百米找電線杆子偽裝變電箱,還是很難做到的。如果有兩個人抬,就會好很多。再者,程子硯你們那邊獲取的文化的影像是十五日晚上,那個時候梁超已經被控制了。如果是文化一個人作案,他是怎麼可以脫身去買生活用品呢?”
“是了,箱子上面是另外一個人的筆跡。”趙局長說,“只要能確認筆跡,我們偵查部門再查出兩人之間的聯絡,就可以證據確鑿了。”
“從案犯心理上來看,另一個人很有可能是文化的近親屬或好朋友,可能從事和電工有關的工種。”我說,“偵查部門查到線索之後,不要打草驚蛇,先弄來這個人的筆跡。”
“吳老大今晚在辦公室守著,你們一有結果,就傳到省廳進行比對。”林濤說,“我們再不睡覺就會死的,所以等明天早晨你們的好訊息。”
我早晨六點鐘就接到了破案的電話,結束通話了電話,又美美地睡了一個回籠覺。上午十點,我喊醒大夥兒打道回府。
“據文化交代,他是五年前在梁超那裡放了一筆錢。”我說,“按照利息推斷,到去年,梁超應該還他三十萬。可是從前年開始,文化找梁超要錢,梁超就開始耍起了賴,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文化去法院起訴,判決了,可是執行未果。”
“恕我直言,對於民間債務糾紛,法院的執行力度真是弱得可憐。”大寶說。
我沒接大寶的話頭說:“恰巧這個時候,文化的父親得了重病,他急於用錢。可是,無論他怎樣軟磨硬泡,梁超就一副嘴臉:‘你不是起訴我嗎?現在有種別找我啊,去找法院啊。’被逼到無奈,文化只有動了歪主意。文化和他的弟弟文豪,彬源市的一個電工,兩人先是到彬源四中附近看了地形,找到了梁文廢棄在那裡的小房子作為據點。畢竟文化是梁啟華的表姨夫,所以文化很容易就把梁啟華騙到了小房子裡,進行了捆綁約束。”
“屍體乾屍化的情況下,原來是看不出約束傷的啊。”大寶總結道。
我接著說:“在文化出去買生活用品、打電話的時候,因為文豪和梁啟華並不相識,所以梁啟華可能是因為害怕而開始喊叫。我們知道,那個時候,現場還是比較繁華的小鎮。所以文豪趕緊捂壓梁啟華的口鼻腔,當然,也可能是毆打,但當事人不承認。這個動作導致了梁啟華的鼻腔黏膜破損出血,文化回來後,對梁啟華的鼻腔進行了堵塞止血。血止住以後,大家就相安無事了。因為當天晚上沒有打通電話,所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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