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第3/5 頁)
場之後,開啟了勘查通道。現場是鬆軟的河床泥土,可以說是保留痕跡物證的絕佳地面。痕跡檢驗部門在現場提取到了兩雙鞋的鞋印,以及一個人的赤足跡。經過後期對這些痕跡的技術處理,判斷其中一雙鞋屬於死者的鞋,而這雙鞋就留在屍體附近;赤足跡經過紋理比對也確證是死者所留。那麼,剩下的一雙鞋印,自然就是犯罪分子所留了。
這是一雙三十九碼的板鞋鞋印,有一定程度的磨損。如果能找得到這雙鞋,甚至可以做同一認定。
因為現場的照片還比較凌亂,所以我沒能在大腦裡形成一個完整的現場狀況。但是可以明確的是,死者把衣服脫在了旁邊的一處草垛上,然後赤足走到旁邊。這個過程,都有板鞋伴隨,板鞋印在衣服旁邊有轉圈和踱步的現象。不過,不知道為什麼,赤足印和板鞋印在屍體附近發生了交錯,應該是犯罪分子和受害人在這裡發生了爭執和打鬥。然後受害人中刀倒地死亡,犯罪分子選擇了從原路折返,離開了現場。
放衣服的草垛上,還有一張溼巾,很新鮮。技術部門對其進行了細目拍照,並且予以提取。就是在這張溼巾上,技術部門提取到了死者的dna,以及另一名男子的精斑。也正是依據這個精斑,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鄭三。
經過前期調查,死者叫作張蘭芬,四十五歲,個體三輪車非法營運戶。她有一個懦弱的丈夫,平時在工地打工,還有一個患孤獨症的兒子。張蘭芬性格粗獷,經常欺負自己的丈夫。而且,她在外面的姘頭數以十計。幾乎是認識的人,對她有興趣的人,不論老少,不論身份,與她都可以有染。
對張蘭芬的屍體檢驗很簡單,因為死者屍體上沒有明顯的損傷,只有頸部一處刺創,直接刺破了頸動脈,可以說是一刀致命。這倒很符合激情殺人的特徵。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昨天夜裡十一點左右,應該正是她在非法營運的工作時間。
“鄭三是一個光棍,獨居,平時他們都在鄭三家裡苟合,為什麼這一次要選這麼一個荒郊野外?”我說。
林濤正在做俯臥撐,費勁地說:“追求刺激,不很正常嗎?”
“如果是在這裡苟合,為什麼現場沒有臀印?”我翻著照片,現場除了屍體俯臥的位置無法確定地面原始狀況,其他的部位都僅僅是足跡。
“這取決於姿勢。”林濤笑著說。
“如果在草垛這裡苟合的話,草垛這裡留下的赤足印實在太少了。”我說,“如果是在屍體的位置苟合的話,是不是離衣服遠了?離衣服遠不要緊,關鍵是有兩人dna的溼巾離得遠了。”
“屍體和草垛多遠?”林濤問。
“不知道,方點陣圖照得不好,看不出來。”我說。
“說不定很近呢?隨手就扔那兒了。”林濤說。
我若有所悟地點點頭,說:“如果不能尋找到兇手作案時穿的鞋,那麼dna證據就是孤證,是不能完整構成證據鏈的。”
“你最近是被錯案報道搞害怕了吧?”林濤說,“如果今晚審訊下來,有了口供,或者有了鞋子,就不再是孤證了吧。”
我點了點頭,暗自祈禱案件可以進展順利。
“如果是強姦案件,死者體內沒發現鄭三以外的其他人的dna吧?”林濤補充道,“而且死者身上又沒有約束傷和威逼傷。”
“學得真快。”我笑了笑,指著電腦螢幕,說,“你看,這是屍體的原始照片,她的後背上是什麼痕跡?”
現場照片中,死者俯臥在泥地上,後背赤裸。但是後背左側肩胛骨位置,有一片擦蹭狀的血跡。
“血啊。”林濤說。
“既然是一刀斃命,死亡過程會很快。”我說,“而且看現場地面的痕跡,死者俯臥倒地之後,就沒有翻轉了。那血液應該往下面的泥地裡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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