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抽絲剝繭(第1/2 頁)
事實證明,警察就是警察,即便不是科班出身,即便是派出所的基層民警,但依舊是專業的……
嚴家和曲卓家的失竊案,涉及到了三千多現金,和大量貴重物品。在眼下這年月,是妥妥的大案。
因為一直懸著沒破,分局和帽兒衚衕派出所,已經被上面批評好多次了。
這次丟失的部分物品曝光,分局派專人到派出所,組織了一場案情分析會。
並且根據新情況,推翻了很多之前的判斷。
之前推測賊人多半是外來人員,目標是雨兒衚衕的齊白石紀念館。在紀念館沒有得到滿意的收穫,不甘心之下才翻進了嚴家的院子,隨後又進了曲卓家。
也就是說,進嚴家和曲家盜竊,是計劃外行事。
現在看,賊人的行竊動線,很可能事先經過了縝密的計劃,而且反偵察意識極強。
有意的做出一系列障眼法,併成功的迷惑了辦案民警。
比如,故意留下很多沾著蜂蜜的腳印。又故意從外面破壞了曲卓家的門鎖。從而製造出利用偷到的腳踏車,轉移贓物逃走的假象。
而實際上呢,他們帶著從曲卓家偷到的物品,翻牆回到嚴家,又從嚴家翻進了東側的8號獨院。
並且,這個過程非常小心,沒有留下明顯的痕跡。以至於當時勘察現場時並沒有發現。
這說明賊人不但心思縝密,對作案地點周邊幾處院落的情況非常瞭解。
除了知道十號院的兩家白天沒人外,還清楚八號獨院處於長時間空置狀態。
由此可見,賊人就住在帽兒衚衕或周邊。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如果對方住在帽兒衚衕或者周邊區域。偷到的腳踏車和電視不方便見光,只能藏起來。
但當時是冬天,魚、蝦和肉即便不放在冰箱裡,也可以儲存很長一段時間。
完全可以等風聲過去後,偷偷分幾次拿出去賣掉或者吃掉。而不是扔在八號院的東廂房,任憑開春後壞掉。
難道賊人擔心暴露,作案後一直沒敢再去過八號院?
帶著這個思路,帽子叔叔帶領聯防隊員,對帽兒衚衕及前後的雨兒衚衕和景陽衚衕,進行了細緻的走訪調查。
眼下這年月的人員流動性很低,而且劃定的範圍內大多是雜院。
而雜院的特點是,人多眼雜。
案發時在單位上班的,排除掉一部分。沒有作案能力的老幼,再排除掉一部分。餘下的大多數人,都能找到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明人。
相關排查工作,之前辦案時雖然已經篩過了一次。但這次調查的更為細緻,上班的去單位走訪,確定案發時在崗。有證人的分開問詢,反覆確定,防止有包庇、掩護的情況發生
一番大動干戈後,雖然發現了幾個有嫌疑的,但隨後又一一排除了。
既然外來人員作案的可能性極低,周邊住戶又沒找到可疑人員……難道是偷偷返回的知青或者支邊人員?
不對呀,外面回來的人,短時間內很難搞清楚幾處涉案地點的具體情況。
如果返回有一段時間了,如此細緻的排查下,不應該被忽略掉。
這時候,姜副所長提出一個新的想法。
有沒有可能,有人知道八號院是空置的,偷偷住了進去。
所以,賊人其實是外來的。但悄無聲息的在八號院住了一段時間。並透過某些渠道,知道了十號院兩家人的情況。
這是有可能的。
京城住宅緊張,有大量遊蕩的私返知青和支邊人員。以及外來的,居無定所的盲流子。這些年偷佔、私佔、強佔空置房產的情況層出不窮。
八號院是獨院,與右側的貝勒府有高牆相隔。與左側